新乐府运动
书籍:东西方艺术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1377页(529字)
中国唐代中期由白居易、元稹倡导的,以创作新题乐府诗为中心的诗歌革新运动。
新乐府是指唐人自立新题而作的乐府诗。它始见于初唐,但为数较少。
至杜甫而大有发展,元结、韦应物、戴叔伦、顾况等人皆有新题乐府之作,可谓新乐府运动的先驱。至中唐,社会政治经济和诗歌创作日益衰颓,白居易始倡导要继承和发展《诗经》以来的现实主义传统,又建立了较为系统的新乐府运动的理论主张。
提出“文章合为时而着,歌诗合为事而作”(《与元九书》)的口号,主张“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新乐府序》)。用诗歌指陈时弊,反映民瘼,使之担负起“补察时政,泄导人情”(《与元九书》)的使命。白居易、元稹、张籍、王建等又以其新乐府诗的创作,实践了上述理论主张。白居易《新乐府》50首、元稹《田家词》、张籍《野老歌》、王建《水夫谣》等,或指斥统治阶级的骄奢淫逸,或描写劳动人民所遭受的残酷剥削和压迫,大都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鲜明的倾向性。
艺术上,虽各人成就不同,风格互有差异,但大都体现出平易通俗,直切明畅的共同特色。元和十年,白居易远谪江州,新乐府运动亦受挫,但对后世诗歌的发展影响颇深。晚唐皮日休、聂夷中亦写乐府诗,是为其传统的直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