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56页(937字)
【生卒】:1611—1680
【介绍】:
原名仙吕,号天徒。后改名渔,字笠鸿。又字摘凡,号笠翁,又号觉世稗官,别署笠道人、湖上笠翁等。兰溪(今浙江兰溪县)人。出身寒门,长在小康之家。自幼聪颖好学,以才自负,屡应乡试不中。中年家道败落,流落杭州,开始从事文学创作活动,以卖赋度日。后移居南京,结交王士祯、周亮工、吴伟业等社会名流。
又购买家姬,教习歌舞,组成家庭戏班,或自娱,或侑酒佐客。曾出游各地,“日游五侯之宅,夜宴三公之府。”常以诗文和演戏为手段结交公卿大夫。晚年迁回杭州,于西湖旁筑园终老。
李渔一生着述甚丰,大量作品都是在杭州、南京居住期间写成的。着有《笠翁一家言全集》16卷,其中文集4卷,诗集3卷,词集1卷,史论2卷,《闲情偶寄》6卷。又作传奇16种,今仅存《比目鱼》、《风筝误》、《奈何天》等10种,合称为《笠翁十种曲》。
另有长篇小说《回文锦》、短篇小说集《十二楼》和《无声戏》。李渔诗文多应酬之作,艺术价值不大。小说情节离奇,趣味庸俗,思想性不强。
戏剧作品在艺术形式和技巧方面成就较大,然思想格调不高。李渔的成就主要是在戏剧理论研究方面。所着《闲情偶寄》中的“词曲部”和“演习部”,全面系统地论述了戏剧艺术从创作到演出中的诸多重要问题。认为戏曲作品并非“文人把玩”的案头小品,而是天地人间之大文章,具有特殊的审美价值和规律。“借优人说法”,靠舞台表演来直观人生哲理,是戏剧艺术的审美特性。为此,他主张剧本写作必须顾及“优人”的舞台表演和观众的欣赏。
认为戏剧的结构比音律更加重要,提出“结构第一”的艺术主张。强调戏剧语言应意深词浅,通俗易懂,富有韵律美,尽量做到雅俗共赏。
重视艺术想象和虚构在戏剧创作中的重要作用。对艺术的真实性和典型化问题,也有具体论述。
此外,李渔还系统地总结了古代戏曲导演规律,从剧本的选择、处理,到演员的挑选、歌舞教习和训练,甚至舞台排练和演出,都有详细论述,堪称中国最早的戏曲导演学。李渔戏剧理论,内容丰富,立论坚实,富有实践性,对清代戏剧创作和戏剧理论研究影响极大,在今天也仍有借鉴价值。
李渔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第一流的戏剧理论家和戏剧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