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科协工作简明辞典》第216页(396字)

1.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责任制管理。

各业务部门使用的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加强维护、保养,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交接、使用情况报告制度。2.坚持验收制度。购建和调入的固定资产,应由财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属于贵重仪器等专业设备,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验收。

新建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竣工时,应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入帐并交付使用。3.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和调拨。固定资产确属不能使用,可由单位财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报请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后核销报废、报损。但大型或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或报损,要经专家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固定资产确属闲置不用的,不论有偿无偿,必须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调出或出租。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理。4.固定资产作为联营或合作投资、参股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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