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预算的管理方法
书籍:科协工作简明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科协工作简明辞典》第211页(622字)
一、单位的正常经费,实行“预算包干”办法,根据不同情况可分别采用以下四种形式。
1.经费和任务挂钩,一年一定。它适用于易计算任务量和开支定额,经费全部或基本上依靠财政拨款的全额预算管理单位。
2.核定基数,比例递增。这种形式主要适用于需要发展而又难以计算工作量和开支定额的全额预算管理单位。3.包死基数,一定几年。这种形式主要适用于收支比较稳定的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和一般差额预算管理单位。
4.核定基数,比例递减。这种形式,主要适用于收入较多,有条件逐步实现经费自给的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实行“预算包干”办法的全额预算管理单位,编制、定员、定额管理健全的,也可经同级财政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试行工资总额包干办法,增人不增工资,减人不减工资。
结余工资额,按规定用于增聘人员、增发奖金或实行浮动工资制度。
二、单位的专项经费实行任务和经费挂钩的办法,一年一定。作为专项经费管理的项目经费,要按项目管理的要求,履行立项程序和申报手续,并建立项目经费追踪反馈制度。
三、有条件的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单位,经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也可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在签订的承包合同中,要严格规定承包范围和指标,包括财务收支包干指标,并明确责、权、利及奖惩办法。
实行承包经营单位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预算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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