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军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军事史辞典》第736页(245字)
亦称“乘马法”。周代军赋制度。它是在井田制的基础上,向国家提供一整套军事装备,包括车、马、牛、兵甲和兵士。每一“甸”,即六十四井,出兵车一“乘”的“军赋”,故称为“乘马”。《管子·侈靡篇》:“乘马,甸之众制也”。《汉书·刑法》进一步解释说:“税以足食,赋以足兵。故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也,有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备具,是谓乘马之法”。随着井田制的破坏,赋役制度的演变,此法亦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