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631页(573字)

黑格尔的美学代表作。

该书是作者去世后,他的门徒霍托根据黑格尔留下的手稿及学生们的好几种笔记编辑而成的,出版于1835年。全书由四大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全书序论”;第二部分即第一卷——“艺术美的理念或理想”;第三部分即第二卷——“理想发展为各种特殊类型的艺术美”;第四部分即第三卷——“各门艺术体系”。

前两个部分概论美学的基本原理,即关于美的概念和艺术美的理论;后两部分则是从艺术类型和艺术形式的角度,分别论述了艺术美的问题。其中第二卷论述象征艺术、古典艺术和浪漫艺术的特征及其历史发展过程及各时期的特点;第三卷详论与三种艺术类型相适应的各种艺术。

其基本理论是“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所谓“理念”指精神或心灵的最高真实;感性显现指形式,美感根源于外物与理念的符合一致。

具体说美感产生是理性内容与感性形式的统一,是普遍性与个别性的统一,是有限与无限的统一。在这些统一中,作者特别强调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在书中黑格尔指出:“只有心灵才是真实的,只有心灵才涵盖一切,所以一切美只有涉及这较高的境界,而且由这较高境界产生出来时,才真正是美的。”艺术美正是由心灵产生而再生的,所以艺术美高于自然美。该书认为,绘画的题材按照它的空间存在来看,只是内在精神的一种显现。该书要求人们去描绘人物性格、灵魂和内心世界。

上一篇:拉奥孔 下一篇:叔本华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