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心理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96页(780字)
是研究审美过程中人的视知觉对于色彩的生理、心理方面的潜意识反应和主体情绪状态与色彩的对应关系的学科。
瑞士色彩学大师约翰内斯·伊顿认为,对比效果与分类是研究色彩美学时一个适当的出发点,色彩美学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研究:①印象(视觉上);②表现(情感上);③结构(象征上)。从视觉上看,色彩触发人的联想,这种联想一般是通过以前的经验、记忆和知识而获得的。
人的民族性、区域性、生活环境以及年龄、性别,对于人的色彩联想也影响很大。从情感方面看,人们对色彩的认识、选择和运用既有个人特有的情感,同时又有多数人共有的情感。
对于色彩的好恶,乃是个体情感的表现。而色的暖度、寒度和轻重度,则是客观决定的固有情感。
从色彩的固有情感方面来看,除了色彩的寒暖感、轻重感而外,还包括软硬感、强弱感、明快感与阴森感、兴奋感与沉静感、华美感与质朴感等等。从象征的角度看,往往是某种色彩在特定的时空环境中变成某种事物的象征,这种色彩同时被赋予了特定的内容。
色彩的象征有其共通的一面,同时也因民族审美心理和审美时尚、习惯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色彩学和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表明,色彩美不美,是以比较为前提的。依据色彩的心理规律,色彩的配制理论应运而生。现代色彩调和论在19世纪中叶由法兰西修普尔创立。
色彩配制的调和规律与色彩的心理效果是相通的,其原则为:①追求并获取整体与局部间有序的和谐;②追求并获取比例关系中稳定的统一;③追求并获取节奏中的韵律。每种色彩也有它独自的个性,色彩审美感受的多样性产生于色彩的各种对比,它包括色相对比、明暗对比、冷暖对比、补色对比、同时对比、色度对比和面积对比。研究色彩与情感的微妙关系对于美的创造至关重要,它要求把握不同个体在色彩追求上的走向,同时又要注重社会、民族心理的整体把握,如此,才能使色彩的创造与欣赏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