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思维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78页(587字)

研究审美思维的特征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

审美思维学强调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关系,即审美关系,它是审美思维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审美思维具有如下特征:审美思维的整体特征是它的整体形象性;审美思维方式的特征是它的直觉性和突发性;审美思维性质的特征是它的愉悦性、个体性、主观性、自由性和无欲性;审美思维成果的特征是它的含蓄性和持续性。

审美思维学还要研究审美思维的发展规律。审美思维规律作为一个完整的动态过程,应包括三个相互联结的发展阶段。①审美感知阶段。它是审美思维的初级阶段,是审美思维的基础。

②审美体验阶段。它是审美思维规律得以展现的中间阶段。③审美创造阶段。

它是审美思维规律发展的高级阶段。

审美创造阶段是审美思维规律区别一般思维规律的重要标志。审美思维创造规律的展现可分为两个层次:①审美联想层次。

审美联想是审美主体在审美情感的推动下,按照审美理想的要求,由一个已知的形象(或意象)联想到另一个已知的形象(或意象),是审美创造的初级阶段。②审美想象层次。审美想象是审美思维最深层的阶段,它是在审美联想基础上的再度升华。审美主体通过审美想象,可以理解美的内在意蕴,理解内在与外在统一的形象美,可以将主体的诸多审美素质移入或渗透至审美对象以增加对象的美感力,还可以揭示客观美的丰富属性,从而进入审美思维的最深层次,认识美的最深层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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