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38页(619字)
人们力求认识某种事物和从事某项活动的心理倾向。
它以需要为前提。如果人们对某件事物或某项活动感到需要,他就会热心观察、接触、认识这件事物,乐意从事这项活动。
兴趣与认识有关,如果一个人对某件事物或某项活动一无所知,毫无认识,那他就不会对它产生真正的兴趣。此外,兴趣还与情感有密切的关系。
如果一个人对某一事物或某项活动不喜欢,那他也不会对它产生兴趣。兴趣是与情感成正比例的。兴趣对于人的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人们对于自己感兴趣的事物或活动,总是乐于主动地去探索,去实践,而且能够集中注意力,产生愉悦的情绪体验。
兴趣并不是人天生具有的,它是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并随着生活实践的变化而变化。
个人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具体环境不同,其兴趣也会有所不同。兴趣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按照其内容可分为诸如食物、服饰等物质条件的关注和追求。
精神兴趣表现为对知识、理想、艺术等的关注和追求。按照引起兴趣的原因可分为直接兴趣和间接兴趣。
直接兴趣是由事物或活动本身的吸引而产生的兴趣。间接兴趣不是由事物本身直接引起的,而是由事物或活动的结果所吸引而产生的兴趣。
按照兴趣持续时间的长短可分为短暂兴趣和持久兴趣。短暂兴趣表现为对事物或活动的兴趣既容易产生也容易消失。
持久兴趣表现为对事物或活动的兴趣能够长时间地得以保持。兴趣是从事艺术创作的首要条件,对艺术的浓厚兴趣能转化为强烈的心理需要和持久的创造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