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议员(1)建议发行山东路债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488页(380字)

【事件内容】:

为建议事,高徐、顺济铁路关系我国前途甚巨;横亘长江黄河两流域,直接津浦、京汉两铁路,军事之运输商业之发展,无不视为交通紧要之路线。如不设法收回自办,不啻自断手足而又刺刃于心腹。惨痛何可胜言!自七年9月28日章宗祥氏与日人签约借款二千万元,其用途之正当与否,国人皆知。此项草约,未经国会承认,当然无效;急应设法偿还日债,废除草约,以便收回而维邦本。查借款日金二千万,不过抵中国通行币千二百余万有奇,合全国人之财力共济艰巨,又复何难之有!应由政府发行铁路公债,以全路之收入作抵,指定各省议会、商会为募集及收款之机关,各省地方殷实银行为存款机关,而以各省议会、商会、监督学[以]至其他各省公益机关愿任募集者,即直接各省议会、商会自行交涉。百足之虫至死不僵,众志成城可断言也。特向院提起建议案请迅速公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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