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收吉林孟恩远督军电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362页(727字)

【事件内容】:

顷据高师长士傧寒电开:

“武官代表会议本日特别开会,提议护路事宜,经公众议决:双城子以东,及满洲里以西,所有俄国铁道,概归联军保护;其由长至哈,由双至哈,由满站至哈各线,均归中国军队保护。此事之得以通过,英美协助之力居多。惟日本武官代表提议,以中国军队护路所获权利已大,其护路军队之司令,应隶属日联军总司令,以资便利。喻参谋长答云,保护中东路为我国应有之权,若将护路军队隶日联军总司令,殊多不便。日本武官代表犹争持不已。喻参谋长以兹事关系重大,不能承认,应由政府解决云云。想日人将来必以此事要求政府,应恳转电中央,设法拒绝。并恳转告郭督办,按照前电所陈,对于俄国直接之各项交涉,均切实进行,以挽利权。再本日会议俄代表对于护路问题议决之后,颇形失望,诘问各代表,此项护路军队何时方能撤退。各代表答以俟俄国国力充足,能胜保护之任,自然撤退云。合并奉闻”各等情。

查中东路护路之责,归我国军队担任,业经公决,当无异议。惟日本代表犹复争执,拟将我国护路军司令隶属于联军总司令之下,强词夺理,断难承认。盖中东路为中、俄合办之路,俄国内乱不已,既失保护能力,当然由中国起而代之,他人不得干预,此为事理所当然者也。协约国因共同出兵问题,而以联军保护俄国独有铁道,与保护中东铁路,纯系两事,未能并为一谈。则中东护路军队,万无隶属于联军司令之理,不辩自明。喻参谋长难以拒驳,惟当时有事关重大,应由政府解决等语。日人遇事狡展,诚恐饰词向政府交涉,亦未可知。用特据情电呈,伏乞饬部主意,严行拒绝,以免窒碍,至以为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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