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业司长潘复呈民政长请咨交通部兴筑济汴铁路文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73页(441字)

【事件内容】:

上年山东人民请愿修筑兖豫铁路支线,并议员邓献璞请改兖豫铁路改称为济汴铁路一案,已经省议会议决,曾将所议各条,函请贵部查核主持。一年以来,往返商榷,至再至三。旋经东省将此项路线重加规划。一、或由济宁直达开封;一、或由济宁迤西绕趋归德期与海兰接轨,均于国定东干路线不相妨碍,互有利益。商准复函得表同意在案。现在东省之巨、濮、、菏等县人民,因盗贼充斥,商货疲滞,征调运输均难迅速;且游民加多,生计无出,隐患潜滋,消弭乏术。比较省之沿附津浦、胶济路线地方,实有水火衽席之别,遂绝对认定此路为东省军事上、民政上、商业上当有之线,仍伸前议,恳予核咨前来。并声明举定代表,赴部请求。

查刻下军事渐平,民生凋弊;欲期地方发达,首在注重交通。东省曹、济人民,一再以修筑济汴铁路为请,实有生命财产之观念,不仅专为便利交通。至此路修成,所有一切利益,上年已经函达议决各条缕晰言之,兹不赘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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