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商办安徽铁路公司
书籍: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50页(176字)
【事件内容】:
合约签订后,交通部派部员方仁元往收皖路,王靖先往收工料,汪宗尧、曹明祥往查账款。27日,皖路公司通告交代完竣,所有安徽铁路公司名义即日取消,旋由部设立皖路办事处于芜湖。时部中已与中英公司订立宁湘铁路借款合同,旋改名为驻芜宁湘铁路办事分处,派汪宗尧、曹明祥董其事,并附设清理皖路股款处一所。
上一篇:接收商办安徽铁路公司合约
下一篇:政府对皖路股款爽约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