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商办安徽铁路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50页(176字)

【事件内容】:

合约签订后,交通部派部员方仁元往收皖路,王靖先往收工料,汪宗、曹明祥往查账款。27日,皖路公司通告交代完竣,所有安徽铁路公司名义即日取消,旋由部设立皖路办事处于芜湖。时部中已与中英公司订立宁湘铁路借款合同,旋改名为驻芜宁湘铁路办事分处,派汪宗尧、曹明祥董其事,并附设清理皖路股款处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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