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陈潢致汤寿潜电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33页(744字)

【事件内容】:

上年10月有述先生不告而去指为巧避者,不才尚以衰老力为解免。今年2月大会,先生并不到会;细续文告,似先生有不快于心实然。股东于先生之去未始不能相谅也!且全浙难题,专责先生个人,亦太不应该。国有之说,竟有人疑先生允卖此路。然先生即不干预,未必绝无所闻。大会时理会报告部已允分三年归款,而周总长调部朱总长不但无能减缩,且悍然改增五年。凡我股东,奔走相告,先生若再绝无所闻,始终不出而维持,独不思所以谢人言乎?岂真为报载区区二十万元美珠钳口乎?敬慕先生不惜牺牲一身三救吾浙,故不嫌烦渎敬告。

《中华实业丛报》1914年第12期,“纪事”页9~10)

汤寿潜左右文人居多,竟相介绍筑路物资,汤未加慎重考虑,致路成之日,积余物资达七八百万元之巨。因之,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仅1 700万元债务之利息,已不胜负担。此时适汤氏之弟在上海以汤合股名义所开设的钱庄倒闭,存欠相抵,亏空30余万元。上海公共租界巡捕房要逮捕汤氏,益使汤难于应付;而汤因系浙路总经理,又势难长期回避,不到上海。于是汤子拙存与其戚浙江兴业银行(该行初由铁路公司资金创立)董事蒋抑卮商同董事长叶揆初向北京财政部疏通,将公司债务改归该部负担,由该部发还公司股款,另奖给汤寿潜20万元(1),实际上以此便利其偿付钱庄债务。通过股东会议,此案遂定。而全省人民奋斗经年得以保存的路权,仍因汤氏一家之故,虽名为国有,依然落入英商手中。我从蒋抑卮得知此内幕,并曾在股东会上发言,托词为股东中的老人孤寡着想,赞成此举,及今思之,汗颜无地。

(许炳堃:《浙路收归国有的内幕》,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11辑,页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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