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针目标的制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编经济师实用手册工业企业分册》第53页(998字)

方针目标的制定是企业目标管理的起点和依据。

1.制定方针目标的依据,对企业的总方针和目标来说,有6个方面,它们的关系如图2-18所示。对企业中各分系统的方针和目标来说,主要是上级要求,本单位条件和下工序要求3个方面,其关系如图2-19所示。

图2-18 确定企业方针目标的依据关系

图2-19 确定分系统方针目标的依据关系

2.制定目标的原则,是使国家和社会的需要、企业内部的现状及企业潜力的大小,3个方面达到动态平衡,并把握住重点。具体说,有以下六条原则:

(1)整体性(一致性)原则。各级目标和具体目标项目与总目标有机结合,协调一致,互相成为不矛盾、不脱节和不抵消的整体系统。

(2)关键性(针对性)原则。突出存在问题的重点,如有关生存和发展的成败问题及全局性问题,不能把所有管理工作目标包罗万象地罗列一遍。一个部门、一个人的目标项目不应太多,重要项目一般不超过5个。

(3)激励性(先进性)原则。制订的方针和目标应略高于现有水平和能力,使其具有激发职工积极性的力量。已达到的指标或正常工作标准不能作为目标。

(4)可行性原则。方针目标的挑战性不等于高不可攀,没有希望,而是通过努力能够如期实现的。使方针目标有科学的依据和有保证的措施,现实可行。

(5)灵活性(应变性)原则。可根据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变化,适时的调整和修正方针和目标,使企业保持与外部环境处于最佳的动态适应状态,从而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6)定量化原则。方针必须具体化为目标,而目标应具有可衡性和可比性,能检查和评价其实现程度,故必须有数量指标,即目标值。

3.制定目标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一个决策过程,与(四)中的图2-15所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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