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学
又称指号学,是研究自然的和人工的信号系统的性质的科学,即研究指号(sign)的科学。
虽然“semiotics”(“符号学”)这个词到英国哲学家J.洛克的时候才出现,但是中国、印度、希腊古代的思想家都曾涉及指号的理论。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符号学是从美国哲学家C.S.皮尔士的著作开始的。皮尔士认为符号学是一切研究的参考框架。差不多和皮尔士同时,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Ferdinamd de Saussure)也提出了符号学的理论,他把这种理论叫做符号论(semiology)。他认为语言是一种表达观念的指号系统。符号论将说明指号是由什么构成的,是受什么规律支配的。索绪尔同皮尔士一样,认为符号学是一个一般的学科,语言学不过是符号学的一部分。
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后,符号学和符号论在方法论方面逐渐分化,这两个名称也有了重要区别。作为同符号学平行的术语,符号论指关于语言的理论,以及这种理论对不同的具有指称作用的集合(即指号系统)的运用。有些符号论者把符号学的研究局限在少数人工的、补充的编码(如世界语)的分析,使符号学成了语言学的附属学科。
从原则上讲,任何有指称作用的集合,一旦成为人们分析对象的时候,就是符号学的对象。指号系统可以分为自然的指号系统和人工的指号系统两大类。自然指号系统指的是两个非常巨大的系统,这就是自然语言和自然世界。许多特殊的指号系统都在这两个巨大的系统中构成。不但许多特殊的指号系统可以用自然语言翻译,就是自然世界也可用自然语言翻译。自然语言和自然世界是两个大指号系统。人工指号系统要求有创造这种指号系统的主体。世界语、数理逻辑、音乐、美术等等都是人工的指号系统。人们从一生下来就沉浸在他的母语之中,因此自然语言同自然世界一样,也是自然的指号系统。
皮尔士认为指号是一个三项关系。这三项是:①作为三项链的起始的东西,即指号;②前者的对象;③指号产生的意义,解释者。在这三项中,解释者本身也是一个指号,解释者也要有他的解释者。皮尔士还把指号区分为3类:图像、索引和符号。索绪尔认为每个指号都是能指和所指的统一体,就语言来讲,能指就是音响形象,所指就是概念。
符号学的一个重要来源是逻辑学。德国逻辑学家G.弗雷格区分涵义和指称,德国哲学家R.卡尔纳普关于理想的语言的构造成了符号学的一种模型。美国逻辑学家C.W.莫里斯明确地把符号学分为3个领域:语形学(研究符号同符号之间的关系);语义学(研究符号同它的所指客观对象之间的关系);语用学(研究符号的意义同使用者之间的依赖关系)。
按照丹麦语言学家L.叶尔姆斯列夫的说法,每一个形式系统都是只有表达平面的指号系统,或者说是只有表达平面与内容平面具有一一对应关系的单一平面的指号系统,在这一点上形式系统同自然语言系统不同,自然语言是双平面的指号系统。一个指号系统是由具有内容或意义的表达单位构成的。对于一个双平面的指号系统(如语言)来讲,它的指号可以是只具有单一意义的表达元素,如英语的John’s father(约翰的父亲)中的-s;也可以不论在表达方面或内容方面都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元素结合而成,如拉丁语中的bondrutn mullevum(这些好妇女的)中的-ārum,包括4个表达元素(ā,r,u,m)和3个意义元素(所有,复数的,女性)。指号与指号(或指号内部几个元素)之间形成指号(或元素)链,在同一个链之内,指号与指号(或元素与元素)之间具有这样或那样的关系。例如“我买的书”这个符号链由4个符号(我,买,的,书)从左到右组成,4个指号之间具有某种关系,指号链中各指号之间的功能叫关系。同时,在这个指号链的每个指号的位置都可以代进另外的指号,组成由不同指号组成的具有相同关系的指号链:
我买的书
他写的字
你说的话
咱们做的事
这里出现在相同位置上的指号(如“我,他,你,咱们”;“买,写,说,做”等等)组成一个聚合体。同一个聚合体的指号组成一个指号类,这类中的指号可以代入一个指号链中的同一个位置,这样的类就是一个范畴。在一个指号系统中,每个指号都属于某一范畴。而范畴与范畴按照一定关系进行组合,这就构成一个指号系统的结构系统。像自然语言这样的指号系统,是随着时间而有变化的,有它自己的生命和历史。
自然语言是最复杂的指号系统之一。符号论是以研究自然语言为重要任务的学科。但作为一般指号理论的符号学,可以以任何指号系统为对象,形成种种不同的符号学:文学符号学,音乐符号学,心理符号学,社会符号学,宗教符号学,等等。
莫里斯在他的《指号、语言和行为》一书中曾谈到区分纯粹的符号学和描述的符号学的问题。这种区别表明的是符号学的形式论域和指谓论域之间的不同,也就是指作为逻辑的符号学和作为科学论域的符号学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