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爱得冷酷一点
如今最火的母亲,非梦鸽莫属。她做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成为一条新闻。指责律师,与公众舆论为敌,与同案的嫌疑犯家属翻脸;不顾事件本身的恶劣性,一遍遍地对着镜头说:我儿子是一个好孩子……
你永远想象不到母爱可以付出的上限在哪里。杭州一位大妈,担心工作很累还要为车位发愁的儿子,每天赶在儿子出门前,骑车一小时到他单位附近,用身体为他抢占车位;一位在北京打工的母亲,为让儿子能留在身边上学,不惜以身试法造假章、买假证,结果被警方当场拘捕。
再荒唐的做法,因为出自母亲之手,都可以得到体谅甚至原谅。好莱坞电影把这层认知制作成剧本必备桥段——律师对陪审团说:“对,她杀死了对方,但她是母亲,母亲有权利和义务保护自己的孩子,无论用什么方式。她不过是出于爱的本能。”
母爱是一种本能,我们都这么认为。“母亲为孩子做什么都不过分”,“母爱就该是以血换血、以命抵命的爱”,有了孩子,再圣母的女人都愿意化身凡人,以俗人对亲情的理解去要求自己,宠爱、偏私自己的孩子。“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也得先爱够了自己的孩子,才能延展出去。
因为它是本能,顺从本心付出即可。但顺从本心的爱却可能是世间最懒惰的爱,因为她不必思考,不用取舍选择,更不会去想选择的后果影响。
在李某某一案的微博评论中,我看到这样一条评论:她(梦鸽)的爱至为狭隘,自家的孩子尊若菩萨、他家的子女贱若泥斑。
我曾给母爱分等,最次一等不算爱了,管生不管养,随时可为“爱情”牺牲子女,新闻时有报道;次一等是根据心情来施舍,自私的爱;再高一等是永远包容体谅付出,无底限的爱;最高一等是理智得甚至有些冷酷的爱,比如孟母。当她三迁时,绝对不会考虑孩子是否适应新环境、频繁搬家会不会给儿子的心理造成压力等问题,换成现代话,就是“如果他不知道什么对自己好,那就让我帮他决定”。
理智的母爱表现出来,往往显得残忍。比如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摔倒在地,当父亲的想冲上去抱起孩子,却被母亲拦住——她不但拒绝自己扶起干嚎着求助的孩子,也不允许周围人这样做。
表面上她的束手旁观显得冷漠无情,但她的无情是基于理智,这种爱需要她付出更多:因为要思考和忍耐,当她听着孩子的嚎哭时,会遭受复杂几倍的煎熬。
爱得包容,让孩子轻易就感受到母亲是爱自己的,对母亲产生心理上最不可分割的粘连,容易;母亲很难抵抗住孩子求助的声音、无辜的表情,她们容易在“孩子是需要我的”认知里找到成就感。
而爱的衡量标准,让理性的爱总是遭受非议,要爱得无痕迹,爱得理性,最难。理性的母亲知道自己在孩子的世界里应该扮演什么角色。
于丹在《论语》心得处世之道中,引用了一位英国心理学博士的话: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以聚合为最终目的,只有一种爱以离别为目的,那就是父母对孩子的爱。父母真正成功的爱,就是让孩子尽早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从你的生命中分离出去,这种分离越早、你就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