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吃活人真相:明朝的福王朱常洵被活炖
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河南洛阳福王府邸里,人声鼎沸,烈焰腾腾。王府中堂广场上,烘烧着一口从洛阳郊外迎恩寺抬来的“千人锅”。巨大的铁锅内,撒满姜、葱、蒜、桂皮、花椒以及无数高汤炖煮用料,奇香扑鼻。
熊熊烈焰中,最骇人心目的是,巨锅之中,除七、八只剥皮去角的梅花鹿外,还有一个光头的三百多斤的巨胖活人在里面,他盲人游泳一样瞎扑腾着,时而窜上水面,时而沉入水底,边嚎边叫,好不凄惨。
其间,这个连阴毛都被剃光的“猪油糕”样的大胖人刚刚抓住一只浮起的梅花鹿尸体喘息,大锅周围两三千围观的农民军士兵,立刻用长矛戮刺其胳膊,使此人不得不惨叫着放开手,重新在已经微微烧开的热水中“游泳”。
锅中的巨胖,不是什么寺中和尚,也不是在表演“绝世武功”,此人乃明朝当今皇上崇祯皇帝的亲叔父、明神宗最宠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大锅周围兴高采烈围观的人,乃李自成手下的农民军。
他们正在欣赏的“活物”,正是马上要享受的大餐中的一味主菜——“福禄(鹿)宴”中的“福”菜。一个时辰过后,煮得烂熟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数只梅花鹿已经被几千兵士吃入腹内,成为大家的美味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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