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也泄题:唐伯虎好友贿赂考官得到真题
导读:现如今,各种大型考试之前,出题老师都会神秘“消失”,直到考试结束后才“恢复自由”。这么做的目的很明显,是为了防止考题泄露。和今天一样,古代负责出题的考官也受到“重点保护”。但尽管如此,机关算尽的考生还是能通过各种方式和考官通上气。
考官出题要“锁院” 锁不住那只行贿手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史硕士许琼告诉笔者,从唐朝开始,便建立了“锁院”制度。朝廷规定考官入贡院之后,直至考试结束、定出名次以后才能出来,少则三五天,多则五十多天。
但官民勾结泄露考题的事情还是发生过。明代弘治年间就发生过一件事,还牵扯到江南才子唐伯虎。1498年,唐伯虎在南京参加乡试,考取第一名。一年后,他与同乡好友徐经来到京城参加会试。徐经花重金买通副主考官程敏政,得到了考试题目。徐经文才不行,开考前请唐伯虎帮他写好了文章,而唐伯虎事先并不知情。两人酒后兴致上来,还拿手里的题目考问他人。会试进行以后,有人发现所出题目与他们说的一模一样,将此事告发。程敏政被关进了监狱,唐伯虎和徐经等被剥夺了举人的名分。这件考题泄露案坊间有很多种说法,有说唐伯虎只是跟着徐经去程家串门,并没有贿赂考官之举,是被人打了小报告而受到冤枉。
南京大学中文系的徐雁平老师说,到清代时,为防止各个考官在考前与人串通,朝廷会按各省省会离北京的远近及其所需日期,于考前不同时间派出考官。
“尽管制度严密,但总有漏洞,有些考生可以根据考官的来源猜测考题。”徐雁平说,各地考官来自哪里是不对外公布的,但仍有上层人士能够打探到消息。如果考生知道本次的考官是谁,便可以进一步探知他为人做学问的专长兴趣,然后再琢磨考官以往所出试题。徐雁平举例,清代文人汪大燮致族弟汪康年的信中记载了揣摩考题的秘密:“倘主试为师门中人,恐李木斋到浙,大约必有此题……”他还提醒弟弟要携带《元秘史》。
有人专吃“考试饭” 考前热卖“真题”
今天的学生在考试前常常陷入题海,走进书店,“真题”“模拟试卷”“作文选”……让人眼花缭乱。那么,古代有这样的补习材料吗?喜欢古装剧的观众立即会告诉你这是真的,因为不少电视剧都有考场外书商贩卖历年“真题”的剧情。这回,电视剧没骗人。
徐雁平告诉笔者,不少史料中都记载,在科考前,各地的书商便闻风而动,编写考试用书。比如,明清时从“四书五经”中取题考八股文,编书的内容就是早些年的八股文,还有删节版的四书五经、往年的考题,等等。在科考之前,书商赶到省会城市去卖,甚至有江南的书卖到了山西去,大约一两银子一本,“在今天看来,那都是畅销书。”
徐雁平说,编书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赚钱,有些确实由作者本人编写,有些人还盗用专家的名;还有人出版这样的书是为了出名,像有些富商,附庸风雅,请来两个穷书生编写,再署上自己的名字,个人的名气便随着考题大热了。
在明清小说中,对此也有着墨。南京大学研究明清小说的苗怀明老师说,《儒林外史》中的马二先生,出了《历科墨卷持运》。这其实就是今天我们说的“作文选”,不仅有历年的作文选编,而且还有点评。马二先生虽然科场不利,但靠着这份事业衣食无忧。
也因为有“作文选”,便出现了“背范文”的现象。笔者查阅《清代江西乡试研究》,上面记载乾隆五十四年,江西乡试副考官翁方纲向皇帝禀报,坊间常有编辑《经书拟题》、《套语策略》等类书籍,于临场时刊刻发卖,皇帝下令禁止,在《钦定科场条例》中规定,坊间刊卖经书,必须是“全经”,不能是删节版的“删本刻版”,因为坊刻的泛滥已经为考场夹带和背诵旧文提供了可能。
徐雁平说,清代文人吴光槐就是因为背范文遭殃的。他在乾隆三十年参加乡试,荣摘桂冠,但是发榜后不久就被人揭发是抄袭。根据他的口供,他第一场考试的第一篇八股文,因为读过江南举人夏秉衡的考卷而抄袭。虽然第二、三篇文章及第二、三场考试都是他亲自写的,但最终还是被革去举人。
墨卷升级朱卷 挡不住灵通人士
除了泄露考题,古代官民勾结的舞弊方法还有“打通关节”。所谓关节,就是在开考前考官和考生串通好,约定特定的字眼作为暗号,考生在卷中写出暗号,考官见暗号就给予好成绩。
“打通关节”是在宋代开始出现的,因为唐代就开始实行“弥封制”,即糊名制,隐去考生信息。宋代又继续“升级”,开始实行“誊录”,就是让专人用红墨水再誊抄一个副本,给考官批阅,称为“朱卷”,考生的原始考卷则称为“墨卷”。这样一来,阅卷考官便无法知道考卷是谁的,所以以暗号为关节的方法便“应运而生”。
据记载,北宋真宗时,朝廷刚刚制定了弥封、誊录等一套防范舞弊的措施后,通关节的事情就发生了。被曝光的是翰林学士杨亿。省试开考前,同乡中打算应科试的一些人来拜访他,希望能接受一些“考前辅导”。杨亿一听,顿时大怒,一边说“丕休哉”,一边往屋里走。“丕休哉”三个字出自《尚书》,是一句骂人的话。有的人听出来话外之音,凡答卷中用了“丕休哉”一语的,都录取了。
关于行贿考官,坊间还有一个著名事件流传着,主角是鲁迅的祖父周福清。
南京大学的鲁迅研究者吴俊老师告诉笔者,光绪十九年八月浙江乡试,周福清得知副考官是他的同年进士,就想为儿子走个后门。那时主考官走水路到绍兴来,周福清暗派家里一个长工去船上送信,信内写明请关照他的儿子和其他5个本家子弟,写明了试卷的“暗号”,另写明劳务费“银一万两”。没想到,这个长工很不会办事,他将信送到副考官手中时,还嚷嚷着让大老爷给他写个收到钱的回执。这下事情败露,信内被提及的考生统统被取消考试资格。周福清被判了“斩监候”,周家人年年行贿,才保住了周福清的命,最终他坐了八年大牢,但周家从此衰败。吴俊表示,长工的细节虽然有演绎的成分,但事情是真实的。
专业枪手替考忙 中介人应运而生
为了通过考试出人头地,也有不少考生或考生家庭冒着风险聘请“枪手”替考。由于市场需求旺盛,自有科举以来,“枪手”屡禁不止,甚至还出现了中介人。
让人想不到的是,在周福清行贿考官事发之后,周家又发生了一件跟舞弊有关的事:替考。
这一次的始作俑者变成了鲁迅的母亲。吴俊说,鲁迅于1898年参加了县考(童试),按照科举规定,过了县考,才有资格参加府考,从而继续参加乡试。鲁迅过了门槛,但名次不高,而且鲁迅已经到了南京,无法参加府考了。鲁迅的母亲为了给儿子留一条科举的后路,就雇了两个枪手,替鲁迅和他的弟弟周作人参加考试,结果还考上了。不过那时鲁迅已在南京接触了新思想,没有继续科考,这件事情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这件事情发生在清末,但替考早在唐代就已经出现了。古代最牛的“枪手”当属与李商隐齐名的唐朝诗人温庭筠。温庭筠多次为他人做枪手代拟策赋,据《唐书》记载,唐宣宗大中十二年的那场科考,考官安排他坐在帘前考试,由考官直接监视。考试中,只见温庭筠奋笔疾书,不一会儿就交卷出场了。考官事后才知道,“私占授者已八人”,温庭筠在他的眼皮底下已经顺利帮八个人完成了试卷。“枪替”技艺可谓出神入化,但他也因为替考再次名落孙山。
尽管各个朝代都在严打替考,但“枪替”之风并没有减少多少,甚至围绕替考,还出现了中介人。《江西省历代文武科鼎甲考表》写道:“有专以双方作介绍为业者,则曰枪架。”
笔者在《中国考试管理制度》一书中也看到了这样的话,清代时由于替考普遍存在,各地相继出现一些专门从事替考的枪手。广东替考有所谓“一条葱”之说,从县试到府试再到院试,一包到底,顺天府还出现了专门联系替考机构的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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