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商鞅变法
世道变了
三家灭知,战国开始。
战国常常被看作春秋的延续,或与春秋同一时代,叫春秋战国。这其实是极大的误解。实际上,春秋与战国是两个时代,中间也隔了好几十年。只不过由于史料的匮乏,我们对这几十年的情况知之甚少。但可以肯定,战国与春秋的差别不会小于男人和女人,尽管男女都是人。
比如战争。
战争是春秋和战国都有的,然而性质和方式却截然不同。春秋的战争更像是竞技体育,讲究外交礼仪和游戏规则,包括不斩来使、不鼓不成列、不重伤、不逐北、不擒二毛等,我们在《青春志》中讲过。诸侯们宣战的目的,则主要是炫耀武力,吓唬对方,拉帮结派,争当霸主。最卑鄙的动机,也不过掠夺财富和扩张势力。这样的事情当然也不少。春秋早期,中华大地上的邦国据说有上百,到晚期只剩下二十几个,便是证明。
春秋战争中最卑鄙的勾当,是楚文王干的。事情发生在鲁庄公十年到十五年间,牵涉到的邦国有陈(今河南省淮阳县)、蔡(今河南省上蔡县)、息(今河南省息县)。当时,陈国一位公主嫁到息国,路过蔡。碰巧蔡哀侯的夫人也是陈国公主,自然要尽地主之谊。可是这位陈国公主或者说息国夫人,实在是太漂亮了。蔡哀侯一见,便完全不能控制自己,言行举止颇为轻佻。息侯闻讯大怒,一状告到楚文王那里。楚文王受理了此案,当真去讨伐蔡国,还俘虏了蔡哀侯。蔡侯为了报复,则怂恿楚文王去抢息夫人。楚文王听了蔡侯的描述,居然当真灭了息国,把息夫人据为己有。
这可真是蛮夷的行径。
成为楚文王女人的息夫人,后来被称作文夫人。她为楚文王生了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就是楚成王。然而许多年下来,这位美女从来不主动说话。楚文王问她为什么,息夫人回答:我一个小女子,事奉了两位丈夫,还有什么话可说?楚文王无言以对。他出气的办法,是把蔡国又痛打了一顿。
不过,抢地抢钱抢女人,往往是顺手牵羊。因此,也有把抢来的土地和人民还回去的,甚至还有用阅兵来替代实战的。比如召陵之战,就没有真打;楚庄王伐陈,陈国也没有被灭。当然,庄王原本已经把陈变成了楚国的一个县。但被大臣一劝,又还给了陈人。他甚至没将夏姬收入宫中,尽管夏姬之性感未必亚于息夫人。
这时的楚国,已经变成华夏了。
士和大夫参战的目的,在春秋主要为荣誉,包括邦国和个人的荣誉。因此在整部《左传》中,可杀不可辱的史不绝书,贪生怕死临阵脱逃的却一个没有。当然,春秋晚期也出了两个胆小鬼,一个是赵武的孙子赵罗,一个是卫国的太子蒯聩(读如愧)。当时,赵鞅发兵拦截给范氏和中行氏送粮的郑军,他俩和鲁国的阳虎都参战。赵罗单独一辆战车,蒯聩则担任赵鞅的车右。阳虎英勇奋战,那两个却吓得半死,蒯聩甚至吓得自己跳下车来。赵罗的驾驶员没有办法,只好用绳子把他绑在车上。蒯聩则被赵鞅的驾驶员拽上车去,还被斥为像个女人。
然而蒯聩重新上车后,表现却非常出色。他不但救了受伤的赵鞅,还接替赵鞅指挥战斗,缴获军粮一千车。所以战后论功行赏,蒯聩便自称是车右中功劳最大的。赵鞅的驾驶员则说,骖马的肚带快断了,我还能控制战车,我是驾驶员中功劳最大的。为了证明这一点,这位驾驶员往空车里面装了些小木材,骖马的肚带立即就断了。
这就是春秋的战争。
的确,战争在春秋是荣耀的事,也是体面的事,还是君子的事,因此流血而不嗜血,有血性而无血腥。即便是城濮这样的大战,时间也只有一天。一旦决出胜负,就各自收兵,绝不赶尽杀绝。像越王勾践那样把吴都一围三年,已是蛮夷作风和战国做派,为正人君子所不耻。
然而在战国,一场战争打几个月,是很正常的。杀人上万,也稀松平常。比如秦国,从献公到嬴政,大规模歼敌的战争十五次,敌方死亡总人数一百零二万八千。其中最惨绝人寰的,是秦将白起在伊阙之战斩敌首级二十四万,在长平之战活埋降卒四十万。至于屠城这样的野蛮行径,当然也是战国的发明。
世道变了。一个新的时代已经开始。
天子没了
为新时代加盖公章的,是周威烈王。
公元前403年,威烈王签署命令,册封晋国赵籍、魏斯、韩虔为诸侯。原来的晋君也保留了名位,但仅有绛和曲沃。其他地盘,尽入赵、魏、韩。
春秋时期的头号霸权大国,就这样没了。
三个新的国家,则在分裂中诞生。
没人知道周威烈王当时怎么想。也许,在这样一个礼坏乐崩的末世,天子还能行使封邦建国的权力,是应该窃喜的。但他同时也应该清楚,这一回的封建跟当初封齐封鲁,后来封郑封秦完全两样。那时,是天子想封谁,就封谁。现在,却是让你封,就得封。一样吗?
其实,不但赵、魏、韩是崭新的,整个天下都今非昔比。我们知道,世界上的国家有两种。一种是一个城市加周边农村,叫“城市国家”;另一种则是中心城市(国都)加许多城市再加广阔农村,叫“领土国家”。春秋是两种国家并存的。那些霸权国都是领土国家,许多被吞并的小国则是城市国家。
这样的小国,战国时还有吗?
没有。战国七雄,都是领土国家。当他们横行天下时,不要说那些小小的城市国家,就连许多中等规模的领土国家,也都被兼并或变相兼并。郑,不就被韩国灭了吗?卫,不是变成了附庸小国吗?
更重要的,是主权。
西周的邦国是没有独立主权的,礼乐征伐都必须自天子出。春秋的邦国则有“半独立主权”,诸侯可以自由地征税、扩军、宣战、媾和、结盟,甚至吞并小国,侵略天子,压迫中央,根本不把王室放在眼里。同样,那些强大强悍的氏室,比如鲁的三桓和晋的六卿,也公然无视公室的存在,自说自话地征税、扩军、宣战、媾和、结盟,吞并其他氏族。这哪里还是家?明明是国。
鲁、晋、齐的国君,岂非形同虚设?
这时的天子,也徒有其名。
当然,名分还是重要的。就算夫妻离婚,房产过户,也得办手续。所以三家分晋,田陈代齐,还需要周王认可。这位名义上的天下共主,就相当于民政部门和房管部门。但,这与其说是法理如此,不如说是习惯使然。
习惯是可以改变的,而且改变起来也并不那么麻烦。最简单的办法,是把自己变成王。这事楚人在西周时就试运行过,到东周则正式称王。以后,又有吴和越。当然,他们都是南方蛮夷,并不算数。
进入战国后,北方诸国也纷纷见贤思齐,相继称王。就连奄奄一息的宋也不甘寂寞,秦和齐甚至还曾称帝(但很快恢复为王)。总之,大约在战国过了三分之一的时候,所有的公国都变成了王国。
公国变王国,意义重大。
意义不在等级和面子。名号体现的是国家性质。从夏到秦,名号不断变更,性质也不断变革。大体上说,夏方国,商伯国,西周侯国,春秋公国,战国王国,秦汉帝国。方国就是部落国家,伯国则是部落国家联盟成员国。这时,国家形态还不成熟,无所谓主权。西周建立特殊的国家联盟,成员国即侯国。但诸侯国系周王所封,所以又叫封国或邦国。侯国是没有独立主权的。变成公国,就有了半独立主权;变成王国,则有完全的独立主权。
没错,独立王国。
一个由独立王国组成的天下,可是不需要什么共主的。日薄西山的周,后来也分裂为两个城市国家,分别叫东周国和西周国。他们的国君也不敢再称王,而是称君。这时,不但诸侯们都已成为国王,就连苏秦也死了。
这样看,当年威烈王册封三晋,周安王册封田和,其实是给自己签署了死刑判决书。这死刑判决,是给封建制度的,也是给邦国时代的,更是给周天子的。
是的,天子没了。
但,天子又似乎是不能没有的。大家都是王,等于没有王。因此,国王们只能频繁地发动战争,最后打出一个天子来。
这个新的天子,就是秦始皇。
秦始皇建立的,是帝国。
帝国是一定要建立的,也是一定会建立的,却未必一定由秦来建立。比如楚和齐,便都有资格。所以秦兼天下,楚最不服;而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不过在我们看来,最该后悔的却不是楚,更不是齐,而是魏。
这错不该犯
魏惠王最大的错误,是看走了眼。
的确,如果不是魏惠王小看了一个人,那么,在战国激烈的竞争中,最后胜出的就可能不是秦,而是魏。事实上,魏在战国初期,原本是最有活力也最有希望的。魏的第一任国君魏文侯,雄才大略,奋发有为,礼贤下士。他不但自己拜在孔子学生子夏的门下,还请来子夏的两个学生做左膀右臂,这就是政治家李悝(读如亏)和军事家吴起。再加上大名鼎鼎的地方官西门豹,文侯的麾下人才济济,魏国的发展也蒸蒸日上。相反,这时的秦国还被视为戎狄,毫无起色。
这就像极了春秋。春秋,是郑国先崛起,然后让位于晋。战国,则是魏国先兴盛,然后让位于秦。战国的魏文侯,就是春秋的郑庄公。看来历史的选择并非先入为主,后来居上反倒极为可能。这实在是意味深长。
那么,秦又为什么能后发制人?
因为商鞅。
至少,商鞅的作用很大。
商鞅是孟子和庄子的同时代人,但比他们俩稍微年长一点。因为后来受封于商,所以被称为商君或商鞅,其实本名叫公孙鞅,又叫卫鞅。顾名思义,可知他本是卫国的公族。但可惜,他这个公孙是庶出,卫国又已沦为魏国的附庸。于是年轻时的商鞅或公孙鞅,便只能去做魏国宰相公叔痤(读如磋)的家臣。
这时的魏君,就是魏惠王。
魏惠王是很器重公叔痤的。因此公叔痤病重时,魏惠王就去探望,并询问后事。魏惠王说:先生如果有个三长两短,寡人和寡人的社稷可怎么办?
公叔痤推荐商鞅接替自己。
魏惠王听了,一言不发。
于是公叔痤就请魏惠王屏退左右,然后说:王上,如果不用公孙鞅,那就一定要把他杀了,别让他跑掉。
魏惠王说:诺。
惠王一走,公叔痤就把商鞅叫来,把所有的情况都告诉了他。然后抱歉地说,我这是先公后私,先君后臣,你就赶快跑吧!
商鞅却淡然一笑说,大王既然不能听主公的话而用臣,哪里又会来杀臣?
不出商鞅所料,魏惠王果然没杀他。不但不杀,还对身边人说:公叔怕是病糊涂了吧?居然要寡人用公孙鞅为相。这不是太搞笑了吗?
其实公叔痤一点都不可笑,反倒是魏惠王很快就悔之莫及。二十年后,魏国连吃了两次败仗。第一次是败给齐国,结果是大将庞涓战死,太子申被俘。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马陵之战,是军事家孙膑的杰作。
败给齐国的第二年,魏国又败给了秦。这一仗,则是商鞅的杰作。当时,魏军的统帅是公子卯(读如昂),与商鞅可能有点交情。于是商鞅就写信给公子卯说,你我在魏国,本是好朋友。现在成为敌人,实在是下不了手。不如我们私底下讲和,然后各自回国去安定国家。公子卯以为然,毫无防备地前来赴宴。他哪里知道,这一仗原本就是商鞅要打的,屏风后面也埋伏了甲兵。商鞅一声令下,甲士蜂拥而出,秦军也乘势出击。结果,魏军大败,公子卯被俘。
商鞅这招,多少有点不地道。他是把交情变成了武器。但,兵以诈立。何况商鞅与魏国,也早已恩断情绝,哪有什么信誉可言?
然而一败再败对于魏国,后果却很严重。再也无力支撑的魏惠王,只好割地求和,并把国都从安邑(今山西省夏县)迁到大梁(今河南省开封市),所以后来他也被叫作梁惠王。这时,他终于明白公叔痤并不糊涂,糊涂的是他自己。魏惠王一声长叹说:寡人只恨当初没听公叔痤的!
说这话时,估计他连肠子都悔青了。
是的。这个错误,他不该犯。
商鞅是在公叔痤病故后离开魏国的。他走的时候,没有依恋,也没有纠结。实际上从春秋晚期开始,士,即当时的知识阶层和白领阶层,便都是天下主义者。在他们看来,天下比邦国重要得多。就连最有道德感如孔子,也不过是离开鲁国的时候走得慢点,离开别国的时候走得快些。至于公孙鞅,就更不必有什么过意不去。是啊,魏惠王既然不肯用我,那我就跳槽。
对!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商鞅的留爷处,就是秦。
只能霸道
商鞅去见秦孝公,据说带了三套方案。
哪三套方案?
帝道,王道,霸道。
三套方案,分了三次来谈。先说帝道,孝公无动于衷;再说王道,孝公昏然欲睡;最后说霸道,孝公听得入神,膝盖移出了座席都没有感觉。
这完全不奇怪。因为这时的秦,情况相当不好。秦穆公称霸中原的梦想破灭后,霸权就一直在晋楚两国手中。东边的晋,南方的楚,把秦国挤压在狭小的戎狄地区,完全没有发展空间。而且,无论是华夏正宗晋,还是蛮夷之邦楚,都视秦人为夷狄,不邀请甚至不允许他们参加中国的盟会。这实在让人憋屈。
秦孝公下令求贤,就是要改变现状,让秦国迅速崛起。
目的如此明确,帝道和王道便显然不合时宜。帝道即尧舜之道,王道即汤武之道。前者属于部落时代,后者属于邦国时代,都不适用于战国时代。秦孝公跟商鞅讨论兴国之路,话也说得很清楚:帝道和王道固然好,但当真实现起码也得几十上百年,寡人哪能等那么久?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得来点管用的东西。
管用的,是霸道。
表面上看,霸道就是五霸之道。但在商鞅那里,却其实是强国之道,甚至是强国之术。术当然比不上道,可惜道不能当饭吃。何况兵强马壮,才能称王称霸;先成霸业,才能再成帝业。这道理,商鞅清楚,孝公明白。
于是重用商鞅,行霸道,变法度。
所谓变法,其实就是改制。改哪个制?邦国制。邦国制的特点是分权。天子分权予诸侯,因此封邦建国;诸侯分权予大夫,因此封土立家。可见,分权、封建、邦国,是三位一体的。
然而权力一旦下放,就收不回来;下级一旦强势,上级就只好空城。结果是前有五霸,天子被架空;后有三桓,诸侯被架空。架空了诸侯的大夫如季孙氏,又被家臣架空。国君被架空,国必亡;家君被架空,家必灭。于是晋国分裂,齐国易主,鲁国衰落。教训啊!
痛定思痛,必须变分权为集权,改周制为秦制。
问题是,怎么改?
釜底抽薪。
什么是釜?封建贵族。什么是薪?爵位世袭,采邑私有,无功受禄。春秋那些跋扈的贵族,无论鲁国的公族,晋国的卿族,三桓六卿,都如此。正因为有此特权,国君才拿他们没有办法,他们也才能拥兵自重,盘踞采邑,架空国君。显然,要想集权救国,必先干掉贵族。
当然,贵族不可能马上被消灭。商鞅的办法,是以新贵代旧贵。具体方案,则是不论血统论军功。新法颁布后,所有的贵族都必须先从没有军功的宗室做起,然后按照军功的大小重新确定尊卑、贵贱、爵位、俸禄。没有军功的,取消名位,降为民户中的地主和富人。有军功的,爵位最高也不过封侯。而且,只要有军功,哪怕不是宗室,也能封侯,成为新贵。
新贵和旧贵,有什么不同?
旧贵是领主,新贵是地主。按照周制,大夫对自己的采邑(家),是有治权的。而且这治权,诸侯还不能干预。采邑中的臣民,包括家臣和子民,在法理上和道德上都只忠于家君(大夫),不必也不能忠于国君(诸侯)。然而按照秦制,新贵(侯)对自己的封地,则既无产权,又无治权,只有财权。也就是说,他们只收租税,不理民事。原先附属于领主的那些臣民,则重新编组,由地方官管理,变成直属国君的编户齐民。
这一改革的直接结果是领主没有了。领主没有了,领地自然也没有了。从此,秦国不再有采邑,只有郡县。全国设为三十一个县,置县令(县长)和县丞(副县长)治理。以后夺取他国之地,也不立封国和采邑。既没有领地,又没有领主,也就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贵族。
没有了贵族,就没有了需要世袭的爵位。因此,无论卿大夫,还是地方官,所有官员都由国君任命,按能力任职,不再按爵位世袭。有能力有才干的,即便不是秦国人,也可以进入领导层和决策层。
这就是商鞅的政治体制改革,它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句话:废领主制,行地主制;废封建制,行郡县制;废世袭制,行任命制。这样一种根本性的变革,当然不可能由商鞅一人来完成,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然而在这里,我们却分明看到了未来帝国的影子。
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正在于此。
变法的实际意义,则是中央集权。这是秦国改革的重中之重。事实上,原先隶属于领主的臣民直属中央,人民就是国君的。采邑变成郡县,土地就是国君的。从卿大夫到地方官都由中央任命,权力就是国君的。土地、人民和权力都集中到国君手里,当然是霸道。
不过商鞅又霸道得聪明,霸道得智慧,因为他的指挥棒是军功。军功与血统,有什么不同?血统与生俱来,军功全靠争取;血统有利于贵族,军功有利于国君;血统由家族遗传,军功由政府认定。以军功定爵禄,军民人等就积极上进奋勇杀敌,谁也不能再妄自尊大坐享其成。结果必然是:风气改变了,国力增强了,国君的地位提高了,贵族的权势没有了,岂非一举多得一箭双雕?
当然是。
从此血腥
以国君集权和富国强兵为锁定目标,商鞅全面展开了他的体制改革,包括经济改革和军事改革。使用的手段也很简单:恩威并施。比方说,努力生产多交公粮的,免除徭役;偷奸耍滑投机倒把的,收为奴婢。又比方说,有军功的,让他们显赫荣耀;没军功的,让他们没有面子。总之,商鞅一手拿狼牙棒,一手拿军功章,带领秦国突出重围。新法实施十年后,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人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孝公也从雍(今陕西省凤翔县)迁都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开始了“席卷天下,包举宇内”的准备。勃然雄起的秦让诸侯刮目相看,连周天子都送来了胙肉。
但,这很可疑。
可质疑的不是乡邑大治,而是大治的原因。事实上商鞅上台后颁布的一号法令,就是在基层组织推行保甲制和连坐法。商鞅规定,庶民按户编组,五家为保,十户相连,一人作奸犯科,通体连带责任,左邻右舍都必须立即向政府报告。不告发者腰斩,藏匿者视同降敌,告发者按斩敌首级领赏。难怪秦国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了,人人都是特务和警察嘛!
这样一种邻里之间相互监视相互告发的恐怖生活,也许只有在纳粹德国可以体验。只不过没人知道,商鞅是否为他的元首组建了党卫队。
但可以肯定,商鞅不但使秦国变成了一座军营,也使秦国成为一座监狱。实际上他肃清盗贼,整顿治安,禁止斗殴,并不是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而是要将社会上闲散的武力集中起来为其所用。所谓“勇于公战,怯于私斗”,就是只为国君战斗,不为自己战斗;只杀外国人,不杀秦国人;只为高官厚禄杀人,不为蝇头小利杀人。显然,商鞅培养教育出来的,不过是些毫无爱心的杀人机器。如果靠这竟能实现天下大治,那才真是天大的笑话!
杀人机器是不会把他人生命放在眼里的,商鞅本人就是如此。据说,商鞅有次一天之内就在渭水之滨处决囚犯七百余人,以至于“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于天地,蓄怨积仇比于丘山”,简直就是惨绝人寰!
商鞅,你这样杀人如麻,就不怕报应吗?
没人知道这条史料是否可靠,正如没人证明它无中生有,或夸大其词。但毋庸置疑,商鞅是一个铁血宰相。新法初行之时,秦国上下议论纷纷,到国都投诉的数以千计。刚开始,商鞅还跟他们讲道理,后来就干脆以霸道行霸道。而且不管是说新法不好,还是说新法好的,统统称之为乱民,放逐到边邑。结果当然令商鞅满意。从此以后,再没人敢说三道四。
这绝不是改革必须付出的代价。
不错,变法是要有些铁腕。决策做出以后,斩断争论也很有必要。否则,七嘴八舌,议论纷纷,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改革就不能成功。但商鞅的情况不同于此。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围绕着专制、集权和独裁来设计和进行的,因此不能让人民有言论自由。实际上,商鞅不但不准议论他的法令,而且根本就不允许有任何议论。在他心里,人民只有义务没有权利。他们不过是君王实现霸业和帝业的工具和武器。或者说,男人平时是劳动工具,战时是杀人武器,女人则是生产这些工具和武器的机器。既然如此,那你议论什么?遵命执行就是!
这就是所谓商鞅变法。从此,秦国上有独裁君主,下有芸芸众生,中有官僚机构,遍布军队、特务和警察,变成了一个中央集权和军事独裁的准帝国。
事实上,秦能在优胜劣汰的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只能归结为他们有当时最管用的制度。或者说,他们把这个新制度建设得最彻底,也运用得最彻底。这种新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集中国内的资源和财富,最大限度地激发民众的生产潜力和战斗勇气,并保持令行禁止步调一致的集体性格,从而横行霸道,一统天下。
在这里,我们闻到了专制的血腥。
是的。伴随秦军挺进中原之步伐的,是血雨腥风;提供秦国后来居上之保证的,是严刑峻法。秦政之苛,秦法之严,秦制之专横,秦风之强悍,实乃公开之秘密,不争之事实。秦,是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的大本营。
这个大本营的奠基者,是商鞅。
商鞅成功了。至少,他把秦从公国变成了王国,并为这王国变成帝国铺平了道路,做好了准备。商鞅死后十四年,秦惠称王;一百零四年后,嬴政称帝。
然而商鞅自己,却死于非命。
为谁改革
商鞅是被车裂的。
车裂即通常所谓五马分尸。行刑之法,是用绳子捆住受刑者的头和四肢,另一头系在马身上,然后同时鞭策五匹马,分裂人犯的身体。商鞅所受,就是这种酷刑,而且是当众执行,分明有杀一儆百的意思。
商鞅为什么会落得如此下场?
得罪了孝公的太子、后来的惠王。之前,商鞅为了推进新法,并维护法律尊严,惩罚了太子的两位师傅,公子贾脸上刺字,公子虔被割了鼻子。所以,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公子虔马上就一状告到了惠王那里,举报商鞅谋反。惠王原本就对商鞅恨之入骨,当然一告就准。于是下令通缉,全国搜捕,捉拿归案,处以极刑,同时灭族。
这是商鞅被害的直接原因。
根本原因呢?
儒家说是作法自毙。因为按照“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老规矩,商鞅原本可以免死,顶多赐他自尽,不至于死得这么惨。可惜,此人却偏偏不行王道行霸道,不行礼治行法治。那就请你以身试法。
是这样吗?
否。
没错,商鞅确实死于法治,也确实是作法自毙。比如举报别人,就是他鼓励的。好嘛!老百姓知情不报要腰斩,积极告发则视为奋勇杀敌,那么,有人听说你要谋反,该不该举报?呵呵,你不是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
或许有人会问:举报商鞅谋反,有证据吗?没有。他们的原话,叫“商君欲反”。什么叫“欲反”?想造反。哪里想?心里想。心里想,能证明吗?不能。要证据吗?不要。因此,说白了就是莫须有,诬告。
或许又会有人问:诬告也能成立吗?能。因为商鞅的新法只鼓励邻里之间相互告发,没说要有证据。同样,商鞅也没规定一旦查明是诬告,举报者就要负法律责任。总之,奖励举报的政策是有的,制裁诬告的法律则是没有的。不难推测,在商鞅的治下,被人诬告和屈打成招的,一定不会绝无仅有。
只不过,现在轮到商鞅了。
实际上,商鞅被诬告后,很清楚自己浑身是嘴也说不清,只好逃亡。他跑到秦国的边境,想住店,却住不进去。店老板说,商君有规定,所有的客人住店,都要出示路条、护照或者身份证。如果没有,就不能收留。如果违法收留,而客人碰巧又是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那么,这人将来判什么罪、受什么罚,旅店老板也判什么罪、受什么罚,这就叫“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简称“连坐”。店老板并不知道来人就是商鞅,商鞅自然也不敢出示什么证件,于是便长叹一声说:真没想到,我变法立法的弊病竟到了这个份上!
走投无路的商鞅只好当真造反。他先是逃往魏国,却被魏人送回秦境;又逃往商邑,却被惠王派兵剿灭。作为反贼,他被秦军杀死在基地,又被拉回国当众车裂。
这一下,商鞅的叛国罪坐实了。
其实,商鞅原本还有另一条出路,那就是在开庭审判时为自己辩护。当然这很难。面对“欲反”的罪名,要想自证清白,几乎没有可能。然而就连这最后一线希望,都不存在。为什么不存在?因为秦国的法律里没有辩护权这一条。请大家想想,商鞅在渭水之滨处决囚犯七百余人时,这些人都经过了公开审判,由法庭核实了证据,律师进行了辩护吗?没有。
显然,商鞅虽然是作法自毙,但酿成悲剧的根本原因,不是法治有问题,而是秦法有问题。什么问题?只有维护君王统治的手段,没有保护人民权利的条款。原因,则因为商鞅之法是王法,商鞅之道是霸道。王法,就不会有公民权利的意识;霸道,就不会有疑罪从无的思想。
因此,不要以为改革就好,还得看为谁改,改什么,怎么改。同样,不要以为立法就好,还得看为谁立,立什么,怎么立。不弄清楚这些根本问题,光说公正严明执法如山,是不行的,也是不够的。
可惜这些都只能留待将来。
事实上,就连商鞅式的变法,也很快就不再能满足国王和枭雄们的需要。比起严刑峻法来,他们更感兴趣的是阴谋诡计,是损人利己和巧取豪夺。
商鞅被杀五年后,张仪入秦,苏秦则担任了六国纵约长,合纵连横开始了。
苏秦对燕易王说,
臣下我不讲诚信,
正是王上您的福分。
那些讲诚信的都死守道德,
谁会为王上的利益而奔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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