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清真寺
位于河北省泊头市西南角运河西岸清真寺街,相传建于明洪武年间(1368-1398)。是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占地面积11200平方米。该寺坐西向东,正面是一阔三间、高10米的门楼,两旁排列青砖扇面儿字山墙,院落分三重。前庭院唤醒楼和南北义学各六间。中庭院两旁有陪殿各六间,正面是一木结构花阁(也称屏门)。后庭院由宽敞的花墙丹墀托起,两旁是南北讲堂各六间,正面是礼拜殿。礼拜殿南北宽29米,东西长55米,呈“凸”形,由抱厦、前殿、中殿和空殿四部分组成,号称“九九八十一间”。礼拜殿正门两侧原有康熙、乾隆、张之洞、张之万等皇帝和达官显贵的题匾十八块,现只存康熙圣旨匾一块和张之洞书“清真光明”残匾一块。该寺规模庞大,建筑宏伟,配置完备,在河北省属首位。其建筑模式采用了中国宫廷式建筑的做法,但不同的是,屋脊饰兽皆闭眼闭嘴,檐下风铃有铃无鎚,体现了伊斯兰教的避讳,是典型的民族与宗教建筑组合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