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央官署之一。原属礼部,自1659年分出。1749年乾隆帝始定由礼部之满洲尚书兼管,光绪帝又将其并入礼部。太常寺的主要职责是掌管国家与皇室祭祀等事项。其官职设正卿、少卿(满、汉各1人),寺丞(满、汉各2人),博士(满洲旗人、汉军旗人、汉人各1人)。此外还有赞礼郎宗室、读祝官宗室和典簿、笔帖式、司库、经承等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