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丧葬
①苗族的丧葬。古代苗族丧葬方式主要有悬棺葬、岩棺葬和土葬三种。悬棺葬是将棺木悬架于岩壁陡峭之处;岩棺葬是将棺木放于溶洞中,家族和氏族共存一洞;土葬有将尸体头向东脚朝西这一独特的横埋,也有先将棺材下入墓穴后入殓的葬式,或挖穴镶木为棺,再入殓的葬式。清代以后,逐渐统一为土葬。丧礼葬仪也渐趋统一,基本不用那些特殊的土葬方式。
丧俗,多数地区是当老人临终弥留时,子女都要在侧,表示“孝道”;老人一旦“落气”,就立即放炮报丧,烧落气冥钱,全家围拢哭泣。苗族老人去世,都视为村寨的大事,家族邻里都会来帮助料理,并分头通知各地亲戚前来吊唁。部分地区要请吹鼓手到家中,从死者床边、灶旁、堂屋吹笙而行,一直吹笙出门。报丧烧纸之后,有的地区如贵州松桃,还要请巫师到家中为死者念咒祈祷,作“解除死神”仪式。接着为死者沐浴、剃头或梳发。部分地区苗族丧俗对替死者沐浴讲究仪式,要呼唤死者姓名,表示劝告死者魂魄返回祖源地。部分地区苗族丧俗则对洗尸水的舀取和处理很重视,亦与亡灵返祖源地相关。洗梳完毕,即行小殓。为死者穿上寿衣、寿裤、寿鞋。小殓完毕,再行大殓入棺,入棺后一般不密闭棺盖,以便亲友前来吊唁、告别。大殓时,黔东南地区部分苗族,有儿子、女婿各自要送一幅“垫尸帛”的习俗。家中还要将若干碎银同殓,表示给死者在阴间使用。大殓完毕,将灵柩停放于堂屋中,等待安葬。黔西北、黔东南等地区还要备牛或猪,请巫师主祭,表示交给死者,然后再宰杀。在停丧期间,由死者家属轮流守灵,一些地区还要唱“丧歌”。丧歌主要内容是追念死者辛勤持家,子孙蒙受抚育之恩,未能报答等等,如湖南城步地区苗族的“死丧而歌”。云南金平以吹笙击歌守灵;云南元阳苗族由长媳领衔执火守灵。入葬之前一日,至亲戚属都带米、酒,女婿加带牲口前来吊唁。在云南元阳苗族地区,如果是姊妹死,兄弟要以猪或牛前往祭奠;屏边苗族地区如有至亲去世,要用牲口、钱、粮为礼前行吊唁。有的地区做女儿的还要带一张绣花枕巾,给去世了的父亲枕头。这张枕巾是正方形的,对折成三角形。按照姊妹排行,大女儿的放最下一层,小女儿的放在最上面。
葬俗,出殡之前,要请巫师“开路”,交待亡魂去处。这是一项很隆重的仪式,不可缺少。据苗族传统的信仰观念,认为亡魂一是“升天”,二是沿着祖先迁徙来的路线返回到祖先发祥的地方去。如四川珙县苗族地区,在开路仪式结束后,还要“跳坛”,击鼓吹笙,与寄托哀思;在贵州毕节苗族地区,开路者须背刀挂弩,表示送给死者。还有一些受汉族文化影响较深的地区,要请道士设坛开路,并制“招魂幡”,孝子穿孝服、执杖守灵。因各地习俗不一,停丧的时间长短不一。一般年轻者夭折死亡即葬,或短暂停丧;老者寿终正寝停丧时间相对较长,一般三日,或五日至七日。停丧毕发引,各地多用一只公鸡为死者“带路”,而贵州从江苗族用的是母鸡。湘西地区苗族由家族中年龄最大的晚辈执火在前列“引路”或丢纸钱。发引途中,孝子要表示“孝道”。云南部分地区苗族在抬灵柩出门时,孝子要在门口“搭桥”给死者过,搭两道出去,一道转回来,即孝子跪拜磕头,两次朝前,一次朝后,抬棺从头上抬过。一些地区孝子要包孝帕、穿孝衣,执杖走在灵柩之前。贵州毕节地区部分苗族习俗,孝子要在村外以牛或猪羊进行郊祭。湖北宣恩等地苗族,需要一个“背布人”以一丈三尺二寸长的布包裹全身,并在灵柩前执长刀“引魂”上路,孝子则撑一伞随着走。黔东南部分地区苗族出殡由一人鸣炮在前,另一人持刀表示开路护送,再由数人分别提“火笼”,抬牛鼻、猪蹄等殉葬物,表示为死者赶猪牛。苗族的土葬下葬分两种,一般迷信风水的,就无专门的坟山,葬址依堪舆者所卜之地而定;不信风水的,多设集体的坟山。下葬之前,一些迷信风水的苗族要请风水先生在坟穴里画上八卦,放上朱砂等物,如贵州松桃。而黔东南部分地区苗族落葬之时,还要将棺盖揭开,把死者位置摆正,同时,开棺时要撑伞,不能让尸体见天。殉葬物多放于棺外。落葬后一般既掩土成坟,也有一些地区苗族要等三朝后才去垒土为墓。葬毕,贵州台江等地苗族的习俗,待亲朋走完,要留下巫师和一名老人在后,表示负责引亡魂回家,不要野游于外。云南部分地区苗族送葬亲朋在返回之时要先洗手,再跨过一个小火堆才能进入家门。而且在埋葬死者后的三天内,要举行早上为死者送饭、晚上为死者送火的仪式,以示孝道。贵州台江苗族在下葬次日,由孝子和亲友带上香纸、牛头、猪头和酒等物,上坟山举行垒坟仪式。晚上,召集亲朋,在家举行仪式,讲述苗家迁徙、创业之艰辛,以及死者的出生、成长,勤建家业事迹,表示对死者的怀念。在滇南地区苗族中,下葬十三天后要举行“召比礼”(意为“放灵魂”,或称“办回熬”、“办回灵”)仪式。届时要将死者家族的亲戚都邀请到家中,先将死者生前穿过的一件衣服带到坟上,表示要将死者的灵魂请回家来祭奠,此称“办回熬”;“办回灵”则是用一簸箕,簸箕内插竹签,竹签上盖着死者的衣服,衣服上压着死者的头帕借以象征死者的遗体。一切布置停当,祭奠,超度死者亡灵。最后将簸箕置于村外岔路口,表示让亡灵尽早出走投胎转世。在广西融水、黔东和湘鄂交界部分地区,如遇男性亡故,则举行雄壮的“军仪葬礼”。军仪葬礼不设道场、不念祭文,只请一位老人叙说死者一生的英勇业绩,以示尊敬,并激发后人团结、英勇对敌的斗志。出殡时,将死者置于竹筏担架中,覆盖苗锦被面,由四人、六人或八人抬着行进,同时鸣放铁炮、吹奏芦笙、敲打锣鼓。其后尾随三队送葬人,第一队的人手握长矛大刀或梭镖铁叉;第二队的人手拿棍棒;第三队的人肩扛火绳鸟枪。一路舞棍、挥刀、鸣放火炮,上前五步后退两步,并高声呼唤:“呜呵!呜呵!”犹如对敌上阵之势。直至将死者送至墓地下葬。
死者埋葬之后,各地还有不同的守孝习俗,主要是守孝时间不同,有的地区在葬后一个月内,孝子不出门,每逢春社日,要请巫师祭新坟。湘西地区是葬后一个月至四个月,孝子不劳动、不唱歌、不剃发,父死服丧三年,母死服丧四年。城步是带孝三年。此后,每逢清明,多数地区都要扫墓,并于清明之前一日(寒食节),修整坟墓。
②贵州苗族丧祭习俗的古籍文献整理研究专著。织金县民族事务委员会编。译经12部,31万字。丧祭是苗族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内容,以其丰富复杂的内容和表现形式的独具一格而闻名于世,而各地区、各支系之间,虽有共同的一面,也有着不同的一面。织金苗族在整个祭祀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唱、吟、咏、诵、讲、问、答、做等形式来表达对逝者的哀思和悼念,并寄托了后人的希望、理想和追求,抒发了人生最诚挚的感情。特别是在一些具体的环节上,吟唱问答做,真是如痴如醉,如梦如幻,情之所至,动人心魄,催人泪下,将生活中的喜怒哀乐表现得淋漓尽致。该书翻译整理了《指路》、《悼姑妈》、《问竹卦》、《悼祭》、《戛场姑妈话》、《贺总管》、《贺外甥》、《授孝帕》、《祝侄女》、《送裹脚》、《献牲》、《送姑妈》等经书,这是一组千百年来苗族反复吟唱不歇的古歌,主要流传在织金、纳雍、大方等地;前言对苗族丧祭的经过作了详细描述,对研究苗族的丧祭习俗、原始宗教、社会历史等均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收入“织金县少数民族古籍”丛书。贵州民族出版社1991年2月出版。
中国原始文明的其它文章:
- 做水鬼
- 做七扫荡
- 做客忌
- 做醮
- 做箭桥
- 做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