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法案
美国国会于1947年通过的改组美国国家安全体制的一项重要法律。目的在于加强对全国国家安全力量(包括武装力量)的统一领导,以改正过去国家安全方面的缺陷并适应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对外政策的需要。法案中规定,撤销国家情报委员会和中央情报组,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及其下属执行机构中央情报局,作为在国家安全事务方面的最高顾问和协调机构。1949年,国会又通过该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安全委员会成为总统所属机构的一个单位,直接参与国家的重大决策。同时,修改了中央情报局章程,在法律上赋予中央情报局更多更大的职权,使其成为美国建国以来第一个具有最高权力的中央情报机构。1981年,美国总统里根所颁布的“12333总统行政命令”,更加加强了中央情报局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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