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敲木主
【事主】:龚橙
【原文】:
其(指龚自珍)子孝拱亦喜改定庵文稿,每置定庵木主于案,凡改一字一句,则以竹杖敲木主曰:“某句不通,某文不妥。若为吾父,故为改易,不敢欺后人也。” 〇清·柴萼《梵天庐丛录》卷一一 事亦见近人曾朴《孽海花》第三回。
【述要】:
龚自珍子龚橙(字孝拱)喜欢改他父亲的文稿,常把自珍的牌位放在书案上,每改一字或一句,就用竹杖敲牌位,说:“这句不通,这篇文字不妥。你是我父亲,所以为你修改。我不敢欺后世人。”
【按语】:
龚橙虽狂,其举却非标新,实为袭故。近人冒广生《孽海花闲话》云:“毛西河(奇龄)著《四书改错》,刻一木人,题曰‘朱熹’改一错,则敲木人一下,曰:‘阿熹,汝错了!’”又云:“龚敲其父神主,未知有无。惟为其母作行状,状中极言自古母之慈者,无过其母;父之恶者,亦无过其父,则实事也。”又马叙伦《石屋余瀋》谓龚祖父为段玉裁婿,而龚直斥段《说文注》不逊。故以龚性格论之,此事亦属可能。
文坛掌故的其它文章:
- 不坐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