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题墓碑
【事主】:吴伟业
【原文】:
闻吴祭酒于临终日,殊多悔恨,作《金缕曲》云云,嘱后人勿乞墓志,为自题“诗人吴伟业之墓”。 〇清·沈雄《柳塘词话》
【述要】:
吴伟业是明崇祯进士,官左庶子,弘光朝任少詹事,入清后官国子祭酒。相传吴于临终之日,对失节仕清颇多悔恨,遂作《金缕曲》。他还嘱咐子女在自己死后不要请人撰写墓志,只要树块墓碑,上书“诗人吴伟业之墓”即可。
【事主档案】:
吴伟业(1609-1672) 清初诗人。字骏公,号梅村。太仓(今属江苏)人。师事张溥,为复社成员。明崇祯进士,官左庶子。弘光朝任少詹事。入清后官国子祭酒。其诗多寓身世之感,注重表现个人在历史变迁中的命运,也有些篇章暴露统治者对人民的残酷榨取。早期作品风华绮丽,明亡后多激楚苍凉之音。尤善七律和七言歌行。《圆圆曲》、《楚两生行》等篇较有名。也工词曲书画。有《梅村家藏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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