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可以搁笔
【事主】:晁补之 苏轼
【原文】:
公讳补之,字无咎,幼豪迈,英爽不群。七岁能属文,日诵千言。王安石名重天下,慎许可,一见大奇之。在杭州作文曰《七述》,叙杭州之山川人物之盛丽。时苏子瞻倅杭州,亦欲有所赋,见其所作,叹曰:“吾可以搁笔矣。” 〇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四下 事亦见《宋史·晁补之传》。
【述要】:
晁补之(字无咎)七岁能文,一天能背诵千言之文。王安石很少称许人,一见他十分惊奇。在杭州时作《七述》,描写杭州山川人物的秀丽繁盛。当时苏轼(字子瞻)正任杭州通判,也想作文写杭州,但见到晁文后叹道:“我可以搁笔了。”
【按语】:
《七述》见《济北晁先生鸡肋集》卷二八。
【事主档案】:
晁补之(1053-1110) 宋文学家。字无咎,号归来子。济州巨野(今属山东)人。元丰进士,曾任礼部郎中、国史编修官、知河中府等职。十余岁即受苏轼赞赏,为苏门四学士之一。散文流畅,其论政、论史之作,比较注重“事功”,主张以武力收复幽蓟十六州。工诗词。有《鸡肋集》、《晁氏琴趣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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