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价格密封拍卖
什么是第二价格密封拍卖
第二价格密封拍卖,即维克里拍卖,也叫二级价格密封拍卖。在这种拍卖中,竞买者同样以密封的形式独立出价,商品也出售给出价最高的投标者。但是,获胜者支付的是所有投标价格中的第二高价,所以它被称为第二价格密封拍卖。
第二价格密封拍卖法的竞拍策略及优点分析
在第二价格密封拍卖中,每个投标者提交密封的交易价格,出价最高者赢得商品,但交易却以所有出价中的第二高价进行。针对这种拍卖方式的具体运作特点,投标者应该如何制定自己的竞拍策略?维克里指出,如果执行这种程序,每个投标者的最优战略就是使出价等于他自己对这件商品的完全估价,或者说,此时诚实才是最好的竞拍策略。因为在第二价格密封拍卖中,当一个投标人获胜时,他最后支付的成交价格独立于其出价。所以,在没有串通的情况下,每个投标者的最优战略就是依照自己对拍卖商品的估价据实竞标。当低于这个价格时,将减少投标者赢得商品的机率;而高于此价格,虽然可以提高投标者赢的概率,但他获得了一场无利润的交易,因为他必须支付的价格可能高于其对商品的估价。
由于在第二价格拍卖中,诚实就是最好的竞拍策略,所以维克里进一步指出,用“第二价格”的方法解决密封式投标具有很多优点。第一,在很多情况下,由于投标者之间的不对称、错误的评估、战略错误,使得“最高价”或者说第一价格拍卖方法的结果不是最优。第二,在第二价格拍卖法中,投标者的最好竞拍策略就是依照自己对标的物的评价而给出标价,因此不管是从个人收益还是从整体资源配置考虑,它使得对其他竞争对手的出价情况、投标策略和整体市场评估变得多余。每个投标者只需要将他的努力和注意力放在从自身方面评价商品价值上,因此大量节省了脑力劳动和费用支出。这种节约可以导致更好的资源配置,并增加可被买卖双方分享的总收益。因为投标者的信息搜寻费用减少了,收益就增加,这就会吸引更多人参与竞标,对卖者而言也可能产生更高的价格。
那么,在第二价格密封拍卖的具体实践中,诚实是否真的是投标者的最优策略,此时,搜集其他竞争对手的需求信息以及评估整体市场形式是否真的不再必要?我们认为,维克里的结论只有在其假设条件下才是成立的。维克里认为,在第二价格拍卖法中,投标人的出价由他对拍卖商品的估价决定,而估价则产生于投标者各自相互独立的概率分布函数。由于每个投标人对拍卖商品的估价是与其他竞买者的相独立,所以就算知道竞争对手对该商品的估价,投标者也不会改变自己对竞拍品的评价,从而也不必要去搜集其他信息。但是在大多数竞拍中,投标者的估价极有可能会受到其他竞争对手估价的影响,或者说投标者估价的概率分布函数可能不是完全独立的。比如,当投标者认为有人出的价格会比自己高时,他们就可能将自己的心理价位进行上调。所以,现实中,维克里所指出的第二价格拍卖法下的竞拍策略和优点是否完全存在还值得进一步探讨。
此外,在分析了第二价格拍卖法后,维克里否定了第三价格拍卖法,其理由有两条:
第一,第二价格拍卖法是帕累托最优,所以改变资源配置不会再产生更多收益。
第二,在第三价格拍卖中,最优战略依赖于其他人的投标策略,因此需要更多的信息,非最优配置的可能性又被引入。
我们知道,经济系统中满足帕累托最优状态的均衡点可能不止一个,第二价格拍卖导致资源的最优配置无法直接证明第三价格拍卖会引起资源配置的无效率。此外,在第三价格拍卖中,为什么诚实不再是最优策略,而需要其他信息做出竞标决策,维克里也没有给出明确解释。所以,维克里在否定第三价格拍卖法时提供的理由似乎并不能完全让人信服。
第二价格密封拍卖法在实践中的运用
维克里的《反投机、拍卖和竞争性密封投标》一文可谓是研究拍卖问题的开创性之作,并为这一领域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但可惜的是,他当时提出的这些思想和研究方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被主流经济学所忽略了。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当经济学家们开始把研究的注意力转向竞拍领域中的博弈论时,拍卖经济理论的发展高峰才终于来临。
随着拍卖理论和信息经济学的蓬勃发展,维克里拍卖法也逐渐应用到实践中。如美国的国库券拍卖和美国通讯频道的经营许可证拍卖都借助了维克里拍卖的原理,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相比较而言,中国的拍卖业则还处在初级阶段。不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在工程承包、国企合并、国有资产转让的过程中,拍卖方式正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买卖双方所接受,其作为一种不可或缺的交易方式,将在经济生活中将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目前,我国在拍卖实践中主要运用的是英式拍卖和第一价格密封拍卖,比如,建筑工程招标早已普遍采用了第一价格密封拍卖,英式拍卖也受到很多拍卖公司和拍卖网站的青睐,而维克里拍卖在我国的实践中却很少得到应用。
从理论上来讲,第二价格密封拍卖是一种有效的拍卖机制。因为此时,每个投标者的最优战略就是依照自己对标的物的估价据实竞标,这显然是一种符合激励相容原则的交易方式。而且,由于拍卖品最终由支付意愿最高的投标者获得,它也是一种能使买卖双方达到帕累托最优的配置机制。但从实践上来看,维克里拍卖的具体实施会遇到很多困难,如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之间的合谋、拍卖人与竞买人串通、拍卖商败德等问题都可能破坏这种交易方式的有效性。因此,如何合理的利用维克里拍卖法,使其在优化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是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和努力的问题。
第二价格密封拍卖,即维克里拍卖,也叫二级价格密封拍卖。在这种拍卖中,竞买者同样以密封的形式独立出价,商品也出售给出价最高的投标者。但是,获胜者支付的是所有投标价格中的第二高价,所以它被称为第二价格密封拍卖。
第二价格密封拍卖法的竞拍策略及优点分析
在第二价格密封拍卖中,每个投标者提交密封的交易价格,出价最高者赢得商品,但交易却以所有出价中的第二高价进行。针对这种拍卖方式的具体运作特点,投标者应该如何制定自己的竞拍策略?维克里指出,如果执行这种程序,每个投标者的最优战略就是使出价等于他自己对这件商品的完全估价,或者说,此时诚实才是最好的竞拍策略。因为在第二价格密封拍卖中,当一个投标人获胜时,他最后支付的成交价格独立于其出价。所以,在没有串通的情况下,每个投标者的最优战略就是依照自己对拍卖商品的估价据实竞标。当低于这个价格时,将减少投标者赢得商品的机率;而高于此价格,虽然可以提高投标者赢的概率,但他获得了一场无利润的交易,因为他必须支付的价格可能高于其对商品的估价。
由于在第二价格拍卖中,诚实就是最好的竞拍策略,所以维克里进一步指出,用“第二价格”的方法解决密封式投标具有很多优点。第一,在很多情况下,由于投标者之间的不对称、错误的评估、战略错误,使得“最高价”或者说第一价格拍卖方法的结果不是最优。第二,在第二价格拍卖法中,投标者的最好竞拍策略就是依照自己对标的物的评价而给出标价,因此不管是从个人收益还是从整体资源配置考虑,它使得对其他竞争对手的出价情况、投标策略和整体市场评估变得多余。每个投标者只需要将他的努力和注意力放在从自身方面评价商品价值上,因此大量节省了脑力劳动和费用支出。这种节约可以导致更好的资源配置,并增加可被买卖双方分享的总收益。因为投标者的信息搜寻费用减少了,收益就增加,这就会吸引更多人参与竞标,对卖者而言也可能产生更高的价格。
那么,在第二价格密封拍卖的具体实践中,诚实是否真的是投标者的最优策略,此时,搜集其他竞争对手的需求信息以及评估整体市场形式是否真的不再必要?我们认为,维克里的结论只有在其假设条件下才是成立的。维克里认为,在第二价格拍卖法中,投标人的出价由他对拍卖商品的估价决定,而估价则产生于投标者各自相互独立的概率分布函数。由于每个投标人对拍卖商品的估价是与其他竞买者的相独立,所以就算知道竞争对手对该商品的估价,投标者也不会改变自己对竞拍品的评价,从而也不必要去搜集其他信息。但是在大多数竞拍中,投标者的估价极有可能会受到其他竞争对手估价的影响,或者说投标者估价的概率分布函数可能不是完全独立的。比如,当投标者认为有人出的价格会比自己高时,他们就可能将自己的心理价位进行上调。所以,现实中,维克里所指出的第二价格拍卖法下的竞拍策略和优点是否完全存在还值得进一步探讨。
此外,在分析了第二价格拍卖法后,维克里否定了第三价格拍卖法,其理由有两条:
第一,第二价格拍卖法是帕累托最优,所以改变资源配置不会再产生更多收益。
第二,在第三价格拍卖中,最优战略依赖于其他人的投标策略,因此需要更多的信息,非最优配置的可能性又被引入。
我们知道,经济系统中满足帕累托最优状态的均衡点可能不止一个,第二价格拍卖导致资源的最优配置无法直接证明第三价格拍卖会引起资源配置的无效率。此外,在第三价格拍卖中,为什么诚实不再是最优策略,而需要其他信息做出竞标决策,维克里也没有给出明确解释。所以,维克里在否定第三价格拍卖法时提供的理由似乎并不能完全让人信服。
第二价格密封拍卖法在实践中的运用
维克里的《反投机、拍卖和竞争性密封投标》一文可谓是研究拍卖问题的开创性之作,并为这一领域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但可惜的是,他当时提出的这些思想和研究方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被主流经济学所忽略了。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当经济学家们开始把研究的注意力转向竞拍领域中的博弈论时,拍卖经济理论的发展高峰才终于来临。
随着拍卖理论和信息经济学的蓬勃发展,维克里拍卖法也逐渐应用到实践中。如美国的国库券拍卖和美国通讯频道的经营许可证拍卖都借助了维克里拍卖的原理,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相比较而言,中国的拍卖业则还处在初级阶段。不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在工程承包、国企合并、国有资产转让的过程中,拍卖方式正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买卖双方所接受,其作为一种不可或缺的交易方式,将在经济生活中将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目前,我国在拍卖实践中主要运用的是英式拍卖和第一价格密封拍卖,比如,建筑工程招标早已普遍采用了第一价格密封拍卖,英式拍卖也受到很多拍卖公司和拍卖网站的青睐,而维克里拍卖在我国的实践中却很少得到应用。
从理论上来讲,第二价格密封拍卖是一种有效的拍卖机制。因为此时,每个投标者的最优战略就是依照自己对标的物的估价据实竞标,这显然是一种符合激励相容原则的交易方式。而且,由于拍卖品最终由支付意愿最高的投标者获得,它也是一种能使买卖双方达到帕累托最优的配置机制。但从实践上来看,维克里拍卖的具体实施会遇到很多困难,如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之间的合谋、拍卖人与竞买人串通、拍卖商败德等问题都可能破坏这种交易方式的有效性。因此,如何合理的利用维克里拍卖法,使其在优化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是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和努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