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大理少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大理少卿。
词语分解
- 司刑的解释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掌五刑之法。见《周礼·秋官·司刑》。后泛指主管法律刑罚的官。 唐 李贺 《昌谷诗》:“县省司刑官,户乏詬租吏。” 王琦 集注:“见 昌谷 之民,不好争讼,不少王税。” 唐
- 少卿的解释 .官名。大卿的副职。《左传·昭公三十年》:“我先大夫 印段 实往,敝邑之少卿也。”.官名。 北魏 太和 时所设官名, 北齐 时为正卿的副职、 隋 唐 至 清 亦沿置。参阅《文献通考·职官》九、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