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尉平
廷尉平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简称廷平,亦称廷评、廷尉评。廷尉属官。西汉宣帝地节三年 (前67) 因负责判案的廷尉史任重禄薄而增置,员四人,秩六百石。或说置左、右平二员。负责具体案件的审理,位次于廷尉正、监。东汉唯置左平。魏晋南北朝去“左”字,置一员。参议案例律条,复核平决疑狱,可驳回廷尉所奏罪案。公牍须正、监、平三官联署,以互相监督。魏、晋、宋六品,梁六班,陈七品、六百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五品中,二十三年改六品。北齐改置“大理评”。
官名,也写作“廷尉评”,简称“廷平”或“廷评”。西汉置,属廷尉。汉宣帝地节三年,因掌审判案件的廷尉史任务太重而增左、右平二员,负责审理案件,秩六百石,位次于廷尉正和廷尉监。东汉省右平,置左平,负责审理诏狱的罪犯,并兼审地方疑难案件。魏晋南北朝省“左”字,置一人,参议案例律条,复核平决疑案,可驳回廷尉所奏。判决书由正、监、平三官署名。
词语分解
- 廷尉平的解释 亦作“ 廷平 ”。亦作“ 廷尉评 ”。亦作“ 廷评 ”。官名, 汉 时为廷尉属官。 宣帝 地节 三年,初置廷尉平四人:称左右平,秩六百石。 东汉 光武帝 省右平,唯有左平一人,掌平决诏狱事。 魏
- 廷尉的解释 官名。 秦 始置,九卿之一,掌刑狱。 汉 初因之,秩中二千石。 景帝 时改称大理, 武帝 时复称廷尉。 东汉 以后,或称廷尉,或称大理,又称廷尉卿。 北齐 至 明 清 皆称大理寺卿。参阅《汉书·百官
- 平的字典解释 平 í 不倾斜,无凹凸,像静止的水面一样:平地。平面。平原。 均等:平分。平行(妌 )。抱打不平。公平合理。 与别的东西高度相同,不相上下:平列。平局。平辈。 安定、安静:平安。平服。 治理,镇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