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处历史词典解释:
官署名。清末设检察厅,与各级审判厅对峙,负责检察纠正审判中的问题。民国初沿其制,后于最高法院配置检察署,其余各级法院配置检察处,不另设独立的检察机关。参看“检察厅”条。
词语分解
- 检察的解释 ∶检审被检举的犯罪的事实 ∶检查;稽查详细解释.检举稽查;考察。《后汉书·百官志五》:“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 宋 沉括 《梦溪笔谈·象数二》:“国朝置天文院於禁
- 处的字典解释 处 (處) ǔ 居住:穴居野处。 存在,置身:设身处地。处心积虑。处世。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处。 决定,决断:处理。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处罚。处决。 止,隐退:处暑。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