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郡守、刺史和县令、县长、县丞、县尉。汉朝郡守的官俸为二千石,故俗称其为二千石。《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也指刺史。《后汉书·百官五·州郡》:“外十二州,每州刺史一人……成帝更为牧,秩二千石。”《后汉书·光武帝纪》:“所到郡县,辄见二千石长吏三老官属。”注:“二千石谓郡守,长吏谓县令长及丞尉也。”
词语分解
- 长吏的解释 ∶称地位较高的县级官吏皆刑其长吏。;;《史记;陈涉世家》 ∶称地位较高的官员悦于长吏。;; 明; 宗臣《报刘一丈书》详细解释.旧称地位较高的官员。 战国 楚 宋玉 《高唐赋》:“长吏隳官,贤士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