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县历史词典解释:
①西汉置,属郁林郡。治所在今广西象州县东南上古城村。三国吴属桂林郡。东晋太兴元年(318) 属晋兴郡。隋属始安郡。唐属象州,乾封元年(661) 废。
②1913年改临桂县置,为广西桂林道治。治所即今广西桂林市。1936年为广西省会。1940年改为临桂县。
(1)古县名。西汉置,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东南。属郁林郡。唐乾封元年(666年)并入武仙县。(2)旧县名。1913年裁桂林府留县,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1940年桂林城区设市后,改名临桂县。
词语分解
- 桂林的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地级市。位于广西东北部漓江西岸,面积平方公里,人口万。历来为南岭以南的交通要冲和军事重镇。同时也是著名的风景城市,以奇丽的喀斯特风光闻名于世,素有;桂林山水甲天下;之称
- 县的字典解释 县 (縣) à 中国省级以下的一种行政区划。 县 (縣) á 古同“悬”。 笔画数:; 部首:厶; 笔顺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