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州都督府
桂州都督府历史词典解释:
唐武德四年 (621) 置桂州总管。七年 (623) 改为都督府。治所在桂州 (今广西桂林市)。领桂、象、静、融、贺、乐、荔、南昆、龙、南尹、钦、南恭、燕、梧十三州。贞观末,督桂、昭、贺、富、梧、藤、容、潘、白、廉、绣、钦、横、邕、融、柳、贵十七州和纡、归思、思顺等七羁縻州。乾元以后,邕州、容州划出,另为都督,仅领桂、昭、富、梧、蒙、龚、浔、郁林、平琴、宾、澄、绣、象、柳、融十五州。
唐都督府之一。武德四年(621年)于桂州置总管府,管桂、象、静、融、贺、乐、荔、南昆、龙九州及定州一总管。七年改为都督府。贞观时,督有桂、昭、贺、富等十七州及纡、归思、思顺等七羁縻州。后邕州、容州自为都督府,仅督有桂、昭等十五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