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鹘语小木简
1975年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考古组在吐鲁番县火焰山乡哈喇和卓村南部进行考古挖掘时,从一些旧墓中发掘出了500多件文物。其中,从一个墓中出土了两片木简,木简的一面有用黑色颜料写的汉文“代人”二字,另一面用红色颜料写的“人”(语言为回鹘语,文字为粟特文)字。在出土的汉文书信中,还有“永康十七年”(公元480年)、“特勤”(回鹘语,意为王子)字样。从出土的这些木简可以得知,这些墓是回鹘人之祖高车人在吐鲁番建立高车王国时期修建的,当时,他们使用汉文和粟特文。
1975年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考古组在吐鲁番县火焰山乡哈喇和卓村南部进行考古挖掘时,从一些旧墓中发掘出了500多件文物。其中,从一个墓中出土了两片木简,木简的一面有用黑色颜料写的汉文“代人”二字,另一面用红色颜料写的“人”(语言为回鹘语,文字为粟特文)字。在出土的汉文书信中,还有“永康十七年”(公元480年)、“特勤”(回鹘语,意为王子)字样。从出土的这些木简可以得知,这些墓是回鹘人之祖高车人在吐鲁番建立高车王国时期修建的,当时,他们使用汉文和粟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