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圣
【释义】:
德国作曲家路德维希·凡·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1770-1827)。波恩人。自幼学习钢琴。8岁公开演奏,11岁时就能即兴弹奏钢琴曲,显露了作曲才华。曾短期跟海顿学作曲,并崇拜莫扎特。他的作曲生涯可分为三期。初期,约1792-1802年,作品有50多首。著名的有《悲怆》、《月光》、《克罗采奏鸣曲》及《第三钢琴协奏曲》等。特征为恪守海顿、莫扎特以来的旧有形式。中期约1802-1815年,作品由第三交响曲《英雄》开始,经奏鸣曲《华尔斯坦》至歌剧《菲得里奥》,特征为扩大旧有形式。晚期作品从1815年开始(这时他已两耳全聋),包括有最后5首钢琴奏鸣曲,作品127至135中的弦乐四重奏,以及伟大的《第九交响曲》等,特征为打破形式,发展形式。研究专家评价说,他的中晚期作品,在精神上和形式上的突破都是前所未有的。《英雄》和《命运》是超越了音乐境界的灵魂上的艺术,《田园》是通向现代标题音乐以及印象派音乐的金字塔式的作品,《合唱(第九)》则是一部使用声乐的艺术上的伟大杰作。后人因此称他为“乐圣”、“欧洲音乐史上集古典派之大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