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歧视 sexism
一种性别成员对另一种性别成员的不平等对待,尤其是男性对女性的不平等对待。又称性歧视。正是两性之间的这种不平等,造成了社会的性别歧视。值得指出的是,性别歧视者不只限于男性,一部分女性由于受到社会性别歧视的影响,自己轻视自己,同时也轻视别的女性,她们也是性别歧视者。
性别歧视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有其历史渊源。人类社会早期,男女本是平等的。在母系氏族社会中,由于母系血统在社会群体中的重要性,女性居社会统治地位。妇女在原始社会物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是其受到社会尊重的经济基础。私有制出现后,男性在经济上的地位显著上升,母系氏族制被父系氏族制取代,这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从此,男性对女性的歧视成为延续千年的社会问题。男子是世界的主宰,女人只是男子的附属品,她的职能只是生育子女。社会还用道德和法律等手段,维护和支持歧视妇女的社会现象。
文艺复兴运动期间,“天赋人权”的思想震动了妇女界,追求社会进步的人们开始注意到占人类半数的妇女的社会地位,提出男女平等的要求。1517年德国的宗教革命,1688年的英国革命,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都对社会性别歧视现象进行了冲击。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宣称,世界各地所有男女毫无区别地有权享受各种权利和自由,提出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当代女权运动明确提出,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应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国家存在着男女事实上的不平等,性别歧视十分严重。美国社会传统地对妇女抱有偏见,认为妇女智力低下、大脑较小、缺乏天赋、易于冲动、简单幼稚,致使妇女受教育的机会有限,在选择职业上也受到限制,妇女的平均收入不足男子收入的70%,妇女失业率比男子失业率高30%以上。性别歧视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在其他国家里,歧视女性也是一大社会问题。中国尽管法律规定了男女权利平等,并对保障女性权益做了明文规定,但由于受封建习惯势力的影响,仍存在着某些性别歧视现象。
性别歧视不仅表现在受教育、择业、收入等方面,还表现在性别商品化倾向上,西方把卖淫妇女称为商业性工作者,这种使色情行业合法化的词汇是比妓女称谓更严重的性别歧视,旨在使妇女的人格尊严受到更加公开和直接的践踏。此外,把女性当做装饰品和商品广告等有损女性尊严的现象,在一些国家也已经引起人们的不满。为了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必须谴责在商品广告和出版物中利用妇女受侮辱的形象牟取利润的不光彩手段。凡是有损妇女尊严的广告和展品,都应该受到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