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释义】:
原作“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指人以职业不同而分别相聚,事物以种类不同而各自为群。后则泛指坏人互相勾结。《易经》上说,天在上尊贵,地在下卑贱,乾、坤两卦分别象征天地,即由此决定。天地之间,万物由卑下到高贵,杂然并陈,这一自然序列,形成地位的贵贱不同。宇宙运行,动静有一定的形态,动态刚毅,静态柔和。宇宙万物的性向不同,因而,自然形成群体的同类聚合,由于彼此利害的调和与冲突,产生吉凶现象。宇宙在天上,呈现日月星辰,昼夜以及季节、气候变化诸现象;在地上,形成山河、动植物等形体,产生错综复杂的变化。这些,也可简称为“类聚群分”。
【出典】:
《易·系辞上》:“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
【例句】:
《礼记·乐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则性命不同矣。” 《南史·王融传》:“融曰:物以群分,方以类聚,君长东隅,居然应嗜此族。” 晋·支昙谛《赴火蛾赋》:“翔无常宅,集无定栖,类聚群分,尘合电分。” 后魏·江式《求撰集古今文字表》:“(许慎)故撰《说文解字》15篇,首一终亥,各有部属……可谓类聚群分,杂而不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