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斩后奏
【释义】:
初称“先行后闻”。原专指封疆大吏先将要犯处死,再上报皇帝。后世也泛指处理事务,事先不请示,处理之后再报告上级。《后汉书·酷吏列传》序称,西汉王朝建立之初,由于承战国大乱之后,民多豪猾,有的甚至称雄郡邑,为所欲为,再加上一郡一邑地土辽阔,人民众多,事情复杂,因而各地官长根据当时形势以武力翦灭那些作奸犯科之人,行动完毕,再报告上级。
【出典】:
《后汉书》卷77第2487页《酷吏列传》:“汉承战国余烈,多豪猾之民。其并兼者则陵横邦邑,桀健者则雄张闾里,且宰守旷远,户口殷大。故临民之职,专事威断,族灭奸轨,先行后闻。肆情刚烈,成其不桡之威。违众用己,表其难测之智。”
【例句】:
元·关汉卿《窦娥冤》:“随处审囚刷卷,体察滥官污吏,容老夫先斩后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