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公高门
【释义】:
于公,西汉大臣于定国的父亲。于公任县狱吏、郡决曹,因审案公正,经他审判的犯人都心服口服。郡中为他设立生祠,称作于公祠。于公住处的里巷大门坏了,当地居民商议进行修复。于公说:“应把里巷大门修造得高大一些,能让高官乘坐的四匹马拉的高盖车通过。我审案断狱多年,从未冤枉过一个人,积下了阴德,后世子孙一定会兴旺显达的。”后来儿子于定国任丞相,孙子于永任御史大夫,世代封侯。后以此典称颂为官贤明,子孙昌盛显达的人。
【出典】:
《汉书》卷71《于定国传》3041、3046页:“于定国字曼倩,东海郯人也。其父于公为县狱吏,郡决曹,决狱平,罗(通“罹”)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郡中为之生立祠,号曰于公祠。”“始定国父于公,其闾门坏,父老方共治之。于公谓曰:‘少高大闾门,令容驷马高盖车。我治狱多阴德,未尝有所冤,子孙必有兴者。’至定国为丞相,永为御史大夫,封侯传世云。”
【例句】:
南梁·刘孝标《辨命论》:“且于公高门以待封,严母扫墓以望丧。” 唐·刘禹锡《苏州白舍人寄新诗》:“于公必有高门庆,谢守何须晓镜悲。” 宋·朱淑贞《题王氏必兴轩》:“未必兰芝遍谢砌,好看车马集于门。” 元·蒲道源《人月圆·赵君锡再得雄》:“灵椿未老,丹桂先芳。他年须记,于门高大,车马煌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