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痈贻害
又作“养痈贻患”。养:保养。痈(yōng拥):毒疮。贻(yí宜):遗留。害:祸害。 指保养着毒疮不治疗,给以后遗留祸害。多用以比喻不要姑息坏人坏事,以免留下祸害。此典是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乾隆帝)对杨廷璋的指示。杨廷璋(1687-1771年),字奉峨,汉军镶黄旗人。乾隆十五年(1750年),任按察使。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授浙江巡抚。乾隆三十年(1765年),署理两广(今广东、广西)总督。当时杨廷璋上奏条陈边防等事。乾隆皇帝指示他要警戒防备,因为边防涉及到外国人的一些情况,应当审核度量每件事情的道理,根据当时条件,制定适宜的办法。若是专门致力于保持慎重,恐怕如保养毒疮一样,将给以后遗留祸害,它的弊病就说不完了。
【出典】:
《清史稿》卷323《杨廷璋传》10812页:“上戒以‘边地夷情,当审度事理,因时制宜。若专务持重,养痈贻害,弊不可胜言也。’”
【例句】:
清·夏敬渠《野叟曝言》120回:“议抚者不特养痈遗患,彼亦必不受;议剿者议发京军三万,云、贵、川、广兵十二万,胜负未可知。” 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一》:“博善化之虚名,溃败决裂乃至此。养痈贻患,我之谓也夫!” 汝珍《镜花缘》第57回:“真是养痈成患,将来他的羽翼越多,越难动手哩。”
近代·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16回:“倘能利用他呢,未尝不可借他们的力量办点大事;要是不能利用他,这个‘养痈贻患’,也是不免的。” 近代·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28回:“上头说他‘溺职辜恩’、‘养痈遗患’,立刻降旨将他革职,拿解来京,交与刑部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