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招魂帛。《文献通考》:“绍兴三十年,礼部侍郎金安节言:神帛之制,虽不经见,然考之于古,盖复之遗意也。礼运曰:及其死也,升屋而号,告曰某皋某复。然古之复者以衣,今用神帛招魂,其意盖本于此。”参见“招魂”、“面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