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皇禁巫通谕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1-11-20 属于: 鬼神学词典

为迫害女巫颁布禁巫通谕的教皇前后有五位。1326年教皇约翰二十二世发布通谕,其中说:“我们痛悉许多耶稣基督徒犯了罪。他们向魔鬼献祭,同死神来往,与魔鬼签约。他们崇拜魔鬼,或供其像,或借助法术将魔鬼置入一枚戒指、一面镜子、一只瓶子或其他物品。为实现其邪恶的目的向魔鬼讨教、求助,或自称其奴仆。真是无耻之极!这种祸害越演越烈,日益侵蚀耶稣基督的子民……”1473年,教皇欧仁四世颁布法令说:“他们祭祀魔鬼,供奉其像,问卜于伊,还用一纸文字或其他信物向魔鬼交保。作为交换,撒旦及其属下则通过一句话、一次触摸、一个手势解除某人身上的魔法,消除或引发疾病,制造灾难……他们画符指使魔鬼,念咒乞灵于魔鬼。他们滥用圣体,滥施洗礼,滥用其他圣事;为祈召魔鬼,他们给蜡像行洗礼,或对其顶礼膜拜……”1484年,教皇英诺森八世颁布通谕《最高愿望》,导致古德意志各邦国加紧迫害女巫。通谕中说:“我们痛悉,德国一些地方,尤其是美因茨、科隆、特里尔、萨尔茨堡和不来梅等省、市、村镇和教区,众多男女将拯救灵魂弃之脑后,背离天主教信仰,与男女梦交魔鬼纵欲寻欢;他们乞灵于魔鬼,施展妖术,进行其他渎神迷信活动,造成孕妇、庄稼、葡萄、水果、人、畜、牧场、田地、果树患病、腐烂或死亡。人、畜身心为疾病侵袭折磨,男人丧失生殖力,妇女不孕,夫妻无法同居。……他们的灵魂因此堕入水火,受到上帝唾弃……”1497年,教皇亚历山大六世的通谕说:“伦巴第人耽于巫术,迷信魔鬼,亵渎神明;他们用毒药和其他方法残害人类、牲畜、庄稼,犯下弥天大罪……”1521年,教皇利奥十世下诏,授大权予宗教法官。诏书的起因是威尼斯议院拒不处决宗教裁判所判处的罪犯。根据当时的新规定,民事法官如宽恕宗教裁判所所判罪犯,就必须承担违背天主教教规的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