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勒姆女巫案
发生在美国的一起因集体歇斯底里而导致大规模迫害女巫的特别案件。此案始于1691年塞勒姆(Salem)的神父之女伊丽莎白·帕里斯及其女伴阿比盖尔·威廉斯的虚构证词。这些证词很快感染了当地其他女孩,以致气氛顿趋紧张,到处开始谈论巫术、魔鬼附体和鬼怪显形。上述两名少女为自圆其说而自称中邪,并指控神父家的黑人女仆蒂图巴和另外三人夜间化作鬼魂出现在她们面前。由此爆发了一场控告热,导致许多居民被捕,其中有前任神父乔治·伯勒斯。这种集体精神错乱很快蔓延到塞勒姆周围的城镇。不久便有150多人入狱。一名叫约翰·鲍拉尔德的人说,进行指控的少女只凭触摸就能认出被告。1692年有25名妇女和6名男子被定罪。其中19人判处死刑,包括乔治·伯勒斯。最初仅少数人提出异议,其中有波士顿一位著名神父。他们坚决反对验证,尤其反对被法庭接受的鬼魂验法及触验法。1693年法官否定了鬼魂验法。同年52名被告中仅三人被定罪,后被赦免。1697年陪审团对轻率做出判决公开致歉。1711年又向受害者家属分发总额为600镑的抚恤金。美国剧作家亚瑟·米勒根据上述事实创作了名剧《塞勒姆的女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