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的立法机构。第一个殖民地议会是1619年成立的弗吉尼亚议院。随后普利茅斯殖民地设立了代表议会,接着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也于1632年成立了同样的议会。1639年的康涅狄格基本法建立了当时最民主的议会。后来,在马里兰、罗得岛、纽约和其他殖民地的特许状或法律中都载有关于建立代表机构的条文。这些议会十分重要,因为他们为殖民地时期的领袖们以及后来美国早期的领袖们提供了有关立法的经验。这些议会行使的权力有:控制财政,限制总督的权力,决定地方政府的特许状,征税以及决定军事事务。殖民地时代末期,殖民地议会的领袖们承担了同英国议会斗争的领导权,他们当中涌现了一批独立运动的杰出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