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文书
【简介】:
水政文书尚未形成固定格式,目前使用较多的有罚没款规定、取水许可证等。取水许可证的格式比较稳定。取水许可证应写明许可证字号及被准许单位名称、准许取水地点及水类(河流水、湖泊水、地下水等),并且须注明取水许可的有效期,落款处须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及发证机关印章,注明发证年、月、日。
【范例】:
取水许可证
取水证×字〔199×〕第×号
经审查,准许南方自来水公司在北河按规定取(河流水、湖泊水、地下水),特发此证。
有效期自1993年4月1日至1994年4月1日
××省××水利电力局(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章)
一九九×年×月×日
注:准许取用的水种打√号,不准许取用的水种打×号。
文书大全的其它文章:
- 涉外合同
- 电报函件
- 普通照件
- 正式对外函件
- 换文
- 议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