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受理复议通知书
【简介】:
受理复议通知书是税务复议机关审查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之后,认为符合复议条件,答复复议申请人的文书。受理复议通知书是税务复议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复议结果的答复。通过受理通知书,一方面规范了税务机关的复议程序,另一方面可以使复议税务机关和复议申请人有效地行使法律和法规赋予的权力。受理复议通知书的格式由标题、发文字号、正文和落款组成。(一)标题写“×××税务局受理复议通知书”。(二)发文字号一般写“×税复字〔19××〕第×号”。(三)主送单位写申请复议的单位或个人,如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则写代理人姓名。(四)正文主要写受理复议的来源和受理的根据等。(五)落款写制发单位全称和制发日期,并加盖公章。制作受理复议通知书之前应审查复议申请书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的则制作复议通知书,不符合的就应制作不予受理裁决书。
【范例】:
××市税务局受理复议通知书
×税复字〔××××〕第×号
张××:
你××××年×月×日寄来的复议申请书收悉。经审查,符合《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条的规定,为有效申请,同意受理,在××××年×月×日前将作出复议决定。
特此通知
××市税务局
××××年×月×日
文书大全的其它文章:
- 涉外合同
- 电报函件
- 普通照件
- 正式对外函件
- 换文
- 议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