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华楼位于饶平县饶洋镇蓝屋村,建于清
嘉庆九年(1804)。坐东向西,四方抹角形,占地总面积约2385平方米。二进围屋,前平房,后三层楼房,二楼外面还辟有走廊环绕通行,中心处辟有内埕,楼内共分26开间,楼门正对面为祖祠,水井1口,门前池塘1口。石构门楼、门额,门额阳刻“泰华楼”,款“嘉庆甲子年建”。下半部块石垒砌,上半部用黄泥土夯筑,内墙批灰,灰瓦屋面,屋面檐口均悬挑。该楼保存完好,建筑风格独特,有较高的历史、艺术价值。2011年4月被饶平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广东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
信息来源: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