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岗遗址
盘龙岗古文化遗址,位于河南省东南,信阳市所辖的豫东南的中心,距潢川县城西南处30公里的江家集乡姚楼村。该遗址座落在大别山北麓,紧靠层峦叠嶂的环山怀抱之中,面临潢川东干渠、白露河支流,与商城县的鄢岗村一水之隔。
盘龙岗遗址整体被江、姚乡级路切断一分为二,所以近年来又叫前盘龙岗,后盘龙岗。遗址整体呈椭圆形,其间凸凹起伏,盘绕丘陵与平原大地之间,高处似龙头昂首,低处犹巨龙摆尾,故以"盘龙岗"而得名。该遗址偏南处有灰坑两处内涵兽骨,破碎陶罐、蚌壳。西南出土磨制光滑的石斧、石凿、石箭头、鼎腿、鬲腿。当地农民在暴雨过后,经常拾到圆形石弹视为龙眼,石凿被视为龙牙,陶纺轮被视为龙鳞,可谓藏龙卧虎之地。
该遗址经多次调查,自1986年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来,在县、乡、村三级保护组织管理中,遗址基本保持原貌。该遗址是豫东南面积较大,文化层比较丰富,延续较长的古文化遗址之一。从采集的标本来看陶尊、钵、罐、盆,系灰胎,火候低,散松,有一触即碎之感,饰粗绳纹,斜格文,圈点纹,多为素面,夹沙陶器,红陶也时有出土,在高台(吴大山)附近还采有薄如蛋壳,内外漆黑的陶片,且光滑古朴,据省文物考古专家裴明相说:"这个遗址由仰韶期延伸到龙山期的可能性很大,一直到西汉的遗物也普遍存在。"
盘龙岗古文化遗址的发现,为研究豫东南一带母系社会经济提供了宝贵资料。由仰韶早期延伸到龙山时期的特色,也为研究新石器时期文化,提供了考古依据。潢川县人民政府潢政(1986)100号文件公布其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55号文件公布其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