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区第四专区及焦作市党政军机关旧址
太行区第四专区及焦作市党政军机关旧址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太行区第四专区及焦作市党政军机关旧址位于焦作市中站区龙翔街道办事处十二会村。年代为1939—1948年。 太行区第四专区及焦作市党政军机关旧址是河南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1946年10月12日,国民党对焦作解放区发动全面进攻,焦作地区被国民党军队占领,太行区第四专区及焦作市党政军机关转移至十二会村。太行区第四专区旧址(1946.10-1947.4),位于十二会村西北角一农家院中,为四合院,坐东朝西,全为石木结构。北、东、南各3间,平顶,西屋为两间,南一间作为大门。现北屋、西屋尚存当年机关-留下的桌椅、板凳、油灯、床铺和取暖、做饭的煤火及炊具,还有当年-留下的板胡、党章、子弹等物。焦作市委、市政府旧址(1947.4-1948.10),位于十二会村西一农家院中,此院原为三合院落,全为石木结构,皆为平顶,北屋为5间两层楼房,东屋为两间楼房,紧靠东屋南有两层炮楼,炮楼上层东、南、西面各有六角形小窗户枪眼。据当地人介绍,这家主人原是个地主,比较富裕,为了防止土匪,在1921年建起了这个炮楼,同时也可防止野兽出没。土改后这座院落分给一家农民。现西屋已坍塌,院南为院墙并开一门。现北屋仍保留着当年的市委、市政府领导用过的办公桌、椅、条几、床铺、箱子、油灯等物品。另外,村中还有时任中共焦作城市工作委员会领导同志在十二会的住所及办公室。如当年领导同志用过的办公和生活用品,有桌、椅、板凳、床铺、油灯、马灯、砚台等,以及日本人进村时打的炮弹皮等。尤以当时的党章和毛泽东的画像最为珍贵。